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临床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内科系统: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能熟练地掌握与内科有关的专业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关技能,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各类内科的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工作。
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200例,主管或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3)外科系统:对外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疾病有深入的了解,并能作出正确地诊断和独立地处理。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本专业较大中型常规或急诊手术,并具有较强的临床应变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一些大中型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工作。 www.med126.com
任期内作为术者平均每年完成手术不少于200台(例)次,其中完成大、中型手术或复杂疑难病症抢救,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4)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工作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对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及进修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能进行指导与修改;能主持病房查房讨论,承担本专业专题讲座或讲课,任期内平均每年为下级卫生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4次;有带教下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经历。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理论和临床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内科系统: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抢救危急重症,并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承担院内、外会诊,主管或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50例,主持、指导危急重症的抢救和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3)外科系统:具有深厚、扎实的理论基础,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能独立完成或指导下级医师完成本专业大型、复杂疑难手术,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广博的学识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较困难的、复杂的院内外会诊。
任期内作为术者或指导完成大、中型手术或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平均每年不少于150台(例)次,其中作为术者完成大型手术,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4)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对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及进修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能进行指导与修改,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卫生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和进修人员经历。
(5)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 预防医学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预防医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预防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并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现场。
(2)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能按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处理各种事宜,能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能独立从事常见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并作出卫生学评价,能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工作常用的现场监测仪器操作、卫生学检验采样、卫生质量感官评价等技能。
(3)从事疾病控制的人员能独立拟定并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并能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能对突发事件(如:重大疫情、食物中毒或有害毒物泄漏等)具有独立的现场调查和紧急处理能力。
(4)妇幼保健人员能参与本专业中短期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能独立开展妇女或儿童保健专科门诊,并能解决较复杂问题;参与组织面向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能较全面系统地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能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具有指导基层组织或下级医师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6)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2份,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总数不少于5份。www.med126.com
(7)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预防专业和预防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预防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预防医学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能指导或制定公共卫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价,指导下级医师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技术方案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能正确处理复杂的、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能引进开发新的评价方法和标准。
(3)从事疾病控制的人员能组织制定本地区本专业范围内的疾病控制工作计划,具有组织实施、评价和总结的能力。能组织开展疾病预测并作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能掌握和解决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对常见的疾病防治、计划免疫、紧急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病能提出处理原则和防治方案。
(4)妇幼保健人员具有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本专业某一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计划制定、督导和评价全过程的组织工作;能独立设计专题监测、调查、干预工作,具有独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掌握本地区生殖健康、妇女儿童健康的状况、变化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5)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2份,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总数不少于5份。
(6)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7)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二条 医学辅助技术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本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医学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从事诊断工作的,能及时吸收最新技术并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较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并承担院内外会诊。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能为临床在某一检验学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从事影像诊断工作的人员,能熟练掌握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
任期内出具诊断报告1000-5000份,其中疑难病症不少于5%,完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省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份,在市、县级单位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份。
(3)从事技术操作的,能熟练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能分析其结果及其误差原因,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检验的原理、检测方法、临床意义和质控程序以及1-2种检验仪器的操作、日常保养和维护。
任期内参与临床技术工作1000-5000例,完成高质量的质量控制、保养维护专题报告,省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份,在市、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份、3份、1份。
(4)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5)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理论和诊疗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学。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从事诊断工作的,能及时吸收最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并承担院内外会诊。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能为临床在检验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从事影像工作的人员能熟练、正确解决各系统疑难、复杂病例的影像诊断问题。
任期内出具高水平的诊断报告不少于2500份,其中疑难病症不少于5%,完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省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份,在市、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份、3份、1份。
(3)从事技术操作的,能指导下级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保养和维护,能分析其结果及其误差原因,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任期内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2500例,其中解决本专业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不少于5%,完成高质量的质量控制、保养维护专题报告,省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份,在市、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份、3份、1份。
(4)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5)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三条 护理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护理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现代护理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临床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危病症的诊断、治疗技术,并系统掌握其专科护理技术。
(3)具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较好解决护理工作中复杂的技术问题。任期内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不少于5次。
(4)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二)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护理基础、护理专业理论、护理技术及现代护理管理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护理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工作量。
(2)精通护理业务,能熟练解决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重大护理技术问题。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护理有关的治疗技术、监测、检查方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能够组织、管理、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任期内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次,在县级单位工作的不少于5次。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四条 中医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和专业知识,对中医的起源发展及肌体疾病有较深入了解。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国内外学术源流及发展现状,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中医临床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中医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能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3)内科系统(含内科、儿科、妇科、针灸科、推拿科、皮肤科等):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150例,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4)外科系统(含外科、眼科、骨伤科、耳鼻喉科、肛肠科等):掌握本专业手术指征,并在手术前、后能运用中医中药进行辩证论治。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其中,主持较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县以上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或在任期内作为术者平均每年完成手术不少于100例,其中完成中型手术,在县以上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5)具有一定的中医工作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6)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7)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中医学基础、中医经典著作、专业知识和中医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理论。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源流和发展现状,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中医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中医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较深的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熟练地处理;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在中医临床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具有较强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3)内科系统(含内科、儿科、妇科、针灸科、推拿科、皮肤科):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任期内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50例,主持或指导本专业危急重症的抢救和疑难病症的处理,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4)外科系统(含外科、眼科、骨伤科、耳鼻喉科、肛肠科):熟悉本专业手术指征,并在手术前、后能运用中医中药进行辩证论治。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其中,主持较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或在任期内作为术者平均每年完成手术不少于100例,其中完成大、中型手术,在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例。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五条 药学(中药学)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药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药学(中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熟悉与常见疾病有关的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对合理用药、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等方面有较深入了解。熟悉医院制剂生产质量控制程序和操作方法,了解建立质量评价与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药学(中药学)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药学(中药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具有指导下级药师从事调剂工作的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
(3)组织医院制剂的生产和检验,考察医院制剂的临床疗效,积极参与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
(4)具有一定的药学(中药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药学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药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药学基础、药学专业理论和药学管理技术。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药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悉各科药事活动的组织管理,对医院开展合理用药理论和实践有系统的研究。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有效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及对新药的较高评价能力。
(4)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临床药学及制剂生产中的疑难问题,主持开展符合本专业发展方向的新技术及研究开发项目,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