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人事司关于开展2013年委直属联系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10)申报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培训、获奖证书等,
(11)《同行专家评议表》2份。申报中级资格须由副髙级以上职务的专家评议,申报高级资格须由正高级职务专家评议。评议意见须专家签名(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12)论文、著作及其他代表作品(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参评论文放前面并编号,并与系统中论文顺序一致。
(13)申报医学专业各级别技术资格,须提交5份病案材料复印件和复印证明。无病案的,须提交单位说明及2份专题报告、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申报麻醉专业,须提供5份麻醉记录单复印件及复印证明。
(14)从事医学研究、公共卫生有关专业,申报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1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专业。
申报材料应使用A4纸。申报人材料装袋封面须从系统中导出(样本见附件5),提交纸质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
2.单位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函1份(应注明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一并报送。
(六)报送时间。11月6曰前报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交叉互审。我司将于11月11日—14日组织各直属联系单位熟悉职称工作的同志对申报材料进行交叉复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对申报材料的抽查.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尤其是反映本人工作量的内容,要求数量精确、本人作用定位准确。我司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如有填写数量夸大、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五、答辩
申报正高级资格者须进行答辩,主要包括本人情况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两部分,答辩3-5个问题,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答辩成绩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示1周,对署名反映情况的举报信件、电话等将予以调查核实。
七、联系方式
人事司人才处 李林68791086
人才服务中心 张晓懿59935264
蔡海燕59935225 59935181 (传真)
网站技术支持 82605819
附件:1.主要期刊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申拫表
3.同行专家评议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
5.申报材料袋封面
6.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
7.病历(麻醉记录单)材料复印证明
人事司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