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www.lindalemus.com,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全省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各市、州应根据所属县(市、区)报名等情况,合理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三、报名时间
2012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22日;2012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20日。具体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方式
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