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部门,乡镇财政所:
为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2〕15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昆财会〔2012〕9号)的要求www.lindalemus.com,决定对全县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进行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记范围
(一)2012年3月31日前在我县办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2012年3月31日前转入我县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注册登记内容
(一)检查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更新持证人员基本信息。
三、注册登记时间
注册登记时间为2012年4月1日-11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注册登记地点
持证人员4月1日-8月30日到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办理,联系电话:0871-7791765。9月1日-11月30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871-7746801。
五、注册登记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
2010年未参加注册登记的,需提供2009年?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有效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累计学满96学时,且成绩合格,参加网络学习的需提供本人学习卡)。
2010年已参加过注册登记的,提供以下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有效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2011年、2012年《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2.2011年、2012年参加财政部门备案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