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2012年3月28日—4月1日;
第二季度:2012年6月26日--7月1日;
第三季度:2012年9月18日--23日;
第四季度:2012年12月19日--23日。
三、考试科目
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www.lindalemus.com,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翻阅的考生,经监考人员提示仍不进行改正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被替考考生,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允许再报考;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替考人员将在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记录其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反馈其行为至所在单位或学校。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不再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六、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科www.lindalemus.com、会计基础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七、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颁发
我省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务必在考后的办证申请表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以免今后在职称考试报名或调转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申报材料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保持一致,确有更改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所提供的办证相片必须和报考时提交的一样,不得更改。
在成绩发布后,务必按照网上提示的有效申报日期,及时去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