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考试动态政策法规考试大纲考试经验考试真题模拟试题
会计法规会计基础 会计电算化临床技能理论教学药学理论
网站地图
最新更新
主站精华
论坛精华
各省信息>>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 > 正文:2012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重点串讲(13)
    

2012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重点串讲(13)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6/12 会计论坛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三种方式。

1.从价定率征收方法

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收取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不计入销售额。(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重点提示】注意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www.lindalemus.com,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计算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2.从量定额征收方法

计算公式为: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l)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的计算公式为:

【重点提示】注意复合计征的适用范围。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重点提示】注意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已经缴纳的税款允许从应纳税款中抵扣。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重点提示】注意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2.纳税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3.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资格《财经法规》重点串讲”,帮助考生备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皖ICP备06007007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