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考试动态政策法规考试大纲考试经验考试真题模拟试题
会计法规会计基础 会计电算化临床技能理论教学药学理论
网站地图
最新更新
主站精华
论坛精华
各省信息>>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会计从业资格 > 浙江 > 正文: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6/14 会计论坛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2〕17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各省级和中央在浙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素质,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2〕6号),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7月至11月举办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承办。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省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目前尚不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www.lindalemus.com,但在大中型企业或省级单位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会计人员可自愿参加。

三、培训安排

2012年7-11月,共举办10期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其中在杭州举办4期、国家会计学院举办6期,具体事项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及省级有关单位、中央在浙单位配合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皖ICP备06007007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