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辅导讲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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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内容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库存现金收入业务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专用凭证,作为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账簿的依据。收款凭证的一般格式如教材表4-9所示。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专用凭证,作为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账簿的依据。付款凭证的一般格式如教材表4-10所示。
为避免凭证重复,对于两类货币资金之间的划转业务(如将现金送存银行,或从银行提取现金)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应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作为登记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转账凭证的一般格式如表4-11所示。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都属于专用记账凭证。适用于规模较大、收付款业务较多的单位。但是,对于经济业务比较简单、规模较小、收付款业务较少的单位,也可以采用通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是各类交易或事项(包括收款、付款和转账业务)共同使用的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的一般格式与转帐凭证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