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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基础讲义第二章4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10/27 会计论坛

三、商业汇票

(一)概念和种类

1.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一般指供货或购货单位。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www.lindalemus.com,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2.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1)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

(二)出票

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三)承兑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名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的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且不得负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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