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会计账簿
第五节 错账更正方法(主要注意适用范围)
如果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予以更正,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错账更正方法通常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和红字更正法等三种。
一、划线更正法
划线更正法又称红线更正法。
适用范围: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可以采用划线更正法。
更正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及相关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示负责。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例】某账簿记录中,将128.50元误记为l25.80元。
更正方法为:不能只划去其中的“5.80”,改为“8.50”;而是应当把“l25.80”全部用红线划去,并在其上方写上“128.50”。即
注:第六章第二节第三点记账规则中规定,书写一般只占格距的1/2。
二、补充登记法
适用范围:补充登记法是在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写的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所采用的一种更正方法。
具体更正方法是:按少记的金额(即差额)用蓝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补充少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例1】将现金870元存入银行,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将金额填为780元,并已登记入账:
(1)借:银行存款780
贷:库存现金 780
更正时,应将少记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记账方向相同的记凭证,并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用以补充原少记的金额:
(2)借:银行存款90
贷:库存现金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