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辽宁卫生高级职称对论文的规定和要求
辽卫函字[2004]468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自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走向正常化以来,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提供本人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并作为申报资格必备条件之一。但是在近几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发现,有部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花高价在未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注册的非国内正式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这些期刊编印假的期刊号或盗用其它期刊的期刊号,期刊质量普遍较差,论文学术水平普遍较低,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为规范全省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现就卫生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论文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有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正式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需提供在国家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第一作者)。
2、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需提供在国家或省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第一作者),其中在国家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另外1篇可提供在省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3、乡镇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需提供在省级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第一作者)。
4、破格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提供论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5篇(其中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
(2)在中国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注册、由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并有中国标准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每部书本人撰写部分文字在20万字以上)。
(3)在中国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注册、由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并有中国标准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学术价值的1部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文字在20万字以上),同时提供2篇在国家管理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需提供在国家或省级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第一作者)。
2、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需提供在国家或省级管理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