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
【关键词】 急诊;纠纷;分析;防范
急救医学是一门综合医学边缘学科,研究和处理各类急性病的发病原因、病理和急救治疗的专业[1]。工作特点是随机性强,患者病情危重、病种复杂。急诊作为医疗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也是医疗纠纷的易发地。“医疗纠纷”即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司法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控告所引起的纠纷[2]。笔者对急诊护理纠纷做以下分析,并探讨其防范对策。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资料来源: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1日,我院在急诊医疗活动中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记录共9起。
1.2 发生纠纷原因:9起急诊护理纠纷中,抢救配合护理人员缺乏2例,服务态度差3例,执行医嘱有误2例,液体外渗2例;相关责任护士8名,其中护师1名,大专学历;护士2名,中专学历;聘任护士5名,中专学历。
2 原因分析
2.1 急诊患者病情危重、情绪焦虑、就医要求提高:这与社会大环境的变化相关联,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及法律观念的增强,提高了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当出现危重病情时,都希望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尤其在急夜诊时,护理人员较少,急救人员略显短缺,成为引起纠纷的直观现象。如心脏骤停患者的急救,医生会同时下达4~5个口头医嘱:开放气道、心肺复苏、建立静脉通路、吸氧、心电血压监护、准备电机除颤等,而护士的每一项操作都需要时间,此时在场的家属就会觉得护理人员数量不够,从而易产生纠纷。
2.2 患者对非技术性服务要求的提高:非技术性服务作为医疗服务的价值,作为技术服务的附加服务,越来越被患者所重视。护士的服务态度和语言沟通能力,日益成为护患关系的晴雨表。在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或投诉中,患者对服务态度不满占很大比例。这与护士服务意识差,处理问题能力差及未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有关。急诊护士不仅要讲究服务态度,还要讲究服务艺术。 2.3 患者价值观念的改变和提高:“患者是上帝”的准则已牢固树立在患者心里。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在看待医患关系时,把医疗服务活动视为单纯的经济交往即商品关系,使得医疗纠纷与患者的健康权益、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急诊患者往往是起病急,家属心情急,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易出现有误医嘱,护士又急于执行,未能及时发现。如2003年,急救一名患有糖尿病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时,静脉滴注葡萄糖的医嘱中未加胰岛素,患者发现后,对医生提出质疑的同时,对护理工作也极为不满。拒绝支付所有费用,提出高额经济补偿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