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和科研规定
川卫办发〔2013〕61号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发挥职称评审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晋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和科研规定。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2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以上。
(二)科研要求。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尤其对三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应进行重点考察。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级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得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1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
(二)科研要求。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尤其对三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应进行重点考察。
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
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县级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1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