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 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文件,提高医生法律意识,切实改变医务人员重干轻写、笔下草率的不良习惯,要求医生做到认真、及时、真实、完整地写好每一份病历,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立切实可行的病历书写质量三级考核制度。将个人自查,科室和病案室检查,院内抽查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才能保证病历质控的效果。同时着重抓好科主任和护士长在各科的环节质量管理,重视病历书写的及时性和内涵质量的考核,做到有奖有罚,常抓不懈,才能从源头上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明确客观性病历和主观性病历的区别。客观性病历是病人在医院有权知情的已经付费的病历资料,对医生来说不具有原创性和知识产权,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主观性病历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通过对病情发展、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分析和讨论,并提出诊治意见等记录的资料,包括: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病历讨论记录、上级查房记录等。这些主观性资料患者是无权复印或复制的。
总之,只有建立、健全病历书写管理的组织机构,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标准意识,才能将规范病历书写落到实处,将医疗纠纷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马艳萍.在医疗纠纷病案常出现的问题.中国医院管理,2006,26(5):58.
2 蔡筱英. 医疗纠纷与病案质量管理.中国病案, 2008,9(4):13-15.
3 郑蓉,冯爱国,龚永胜. 从医疗争议案例中反思医疗事故的成因及防范.新疆医学, 2007,(2):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