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医学全在线首页-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药师-护士-卫生资格-高级职称-考试题库-网校-考研-图谱-下载-招聘  
分类
国家级省级浙江省各省杂志
科技核心北大核心CSCDCSCD扩展
工具
期刊知识写作指导 论文投稿推荐期刊
期刊验证论文检测 录用通知往期目录
SCI
SCI指导影响因子
期刊点评基金动态
其它
经济教育计算机
建筑体育农业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宁夏|内蒙古|河南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卫生部直属|黑龙江|兵团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论文 > 期刊知识 > 正文:期刊刊号国家标准的要求
    

〈中国标准刊号〉国家标准的函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8-29 论文投稿平台

4.1中国标准刊号应印在每期报刊的固定显著位置及版权说明位置处。它的两部分可合在一起印刷,也可分开印刷。对于报纸,中国标准刊号应印在其刊头下方,其中国际标准刊号(ISSN)在左,国内统一刊号在右。对于期刊,中国标准刊号除应印在版权标识位置处外,还应将国际标准刊号(ISSN)部分印在封面的右上角,国内统一刊号部分印在封四下方。

4.2对于不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按4.1所规定的位置单独印刷国内统一刊号。

4.3对于向国外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之前加印中国国别代码“CN”

如:CNISSN1000—0097

4.4对于通过邮局系统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内统一刊号之前,加印邮政标志符号,但此标志不得视为刊号的一部分。

4.5中国标准刊号各部分的印刷字体均不应小于13级照排字(新五号黑体字)。

4.6当在计算机内部或机读磁带上存贮中国标准刊号时,可在国际标准刊号字段内省略ISSN及连字符,在国内统一刊号字段内省略CN及连字符,以节省存贮空间。

附录A中国标准刊号的管理

(补充件)

A1中国标准刊号由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国内统一刊号是中国标准刊号的必要成分。

A2中国标准刊号的两部分应以一种报纸或一种期刊为单位分别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持国家指定部门批准出版的证件。

A3国内统一刊号由申请报刊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获得国内统一刊号并属公开发行范围的报刊可再申请国际标准刊号。

A4国际标准刊号由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家管理部门负责分配,一种报刊的国际标准刊号依据其识别题名唯一地确定。

A5国内统一刊号中的分类号由期刊编辑出版部门参照附录C提出方案,于申请登记时报送审定。

A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向被批准登记的报刊发给报刊登记证,证上应注明发行范围(公开或内部)及分配的国内统一刊号。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实名网站 360认证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