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版)的通知
浙卫办人 [2012] 2号
一、从2013年起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二级论文按《2012年版》执行。
二、曾列入我厅《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浙卫发〔2010〕138号),而未列入《2012年版》的论文,如在2013年6月30日前发表,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按一、二级论文对待。
三、上述论文以外,在公开发行的医学卫生刊物(须有正式刊号)发表的论文,均为三级论文。
四、上述分类仅用于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能作为处理其他问题的依据。以往我厅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版)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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