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放射性核素或元素:元素符号均用正体且首字母大写,核子数标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元素、离子或基团的化合价应标在右上角,且应数字在前,表示正负化合价或阴阳离子的“+”或“-”在后,如Mg2+(不用Mg++、Mg+2),PO3-等。
年龄和体重均用实际测得的平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论.文.客.服.QQ,81995535,按体重计算的药物剂量应以“g(mg)/(kg·d)”表示。
2.9 数字:文中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计数与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1989年不能写成89年。避免出现“今年”、“后年”等字样。
2.10 图和表:图表应少而精,不可与文字重复。
2.11讨论:要突出作者自己的新发现及得出的结论和观点,交代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不要作文献综述,或重复前言的内容。应避免推想太远,避免不成熟的论断,避免本文资料不足以得出的结论。如理由充足时,可以提出设想和建议,但须恰如其分。
2.12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以亲自阅读过的近5年内主要文献为限,并应对照原文核实。综述讲座类一般不超过20条,其它类型的稿件不超过10条。“内部资料”、“待发表”及“会议资料”等文献不宜作为参考文献引入。
3 收稿及联系
3.1 收稿:本编辑部采用在线办公系统收录稿件,请作者在本系统投稿,可以经常登录系统查看稿件的状态。
3.2稿酬及奖励:本刊需收取稿件处理费100元/篇,并酌收版面费。来稿经刊登后即按本刊标准付以稿酬(包括上网稿酬),并赠当期杂志若干册(与作者数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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