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审核
1.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并准备材料,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
2.单位考核
各单位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分类制定业绩考核操作办法。业绩考核应结合岗位设置要求,与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全面地审核申报人员临床实践能力和工作实绩,民主公开,择优推荐,评价结果达到霞以上。
对承担全科医生工作的申报人员,单位应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社区预防等作为考核推荐的重要因素。
考核工作应突出临床,向一线岗位、关键岗位、重点发展领域和长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根据其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择优推荐。
3.区县推荐
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申报(推荐)材料汇总,并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岗位空缺,审核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4.材料受理
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对伪造学历资历、抄袭论文、虚报瞒报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按规定交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5.材料审核
社区卫生高评办根据评审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论文客服QQ,81995535,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申报程序、条件、专业等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评审程序。
(二)面试评审
1.面试答辩
社区卫生高评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答辩、论文评鉴和能力考评,结合单位工作业绩考核情况,重点考察申报人员岗位实践能力。
2.学术评议
学科组对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进行评议,就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3.高评委评审
社区卫生高评委充分听取学科组评议意见后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按照条件对申报人员专业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理论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在认真讨论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
4.求公示并颁证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20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六、其他
(一)按本办法评审通过的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本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依据。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当年不予申报:
1.三年内因发生医疗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2.在行政处分时期内的受处分者。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试行办法》(沪人社专〔2009〕37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个人按下述申报材料进行准备并提供复印件论文客服QQ,81995535,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
(二)《上海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主送论著、论文,“论文宣读表”。
(五)专业技术研究课题立项、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六)申报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职称外语(医古文)、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八)有关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毕业证书。
(九)申报医师类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申报护师类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供有关执业证书。
(十)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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