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推荐评审副主任医师论文条件
推荐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履职期间进修学习本专业累积半年以上,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术理论知识,能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
(二)有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实践技能培训的能力,在单位进行专题学术讲座3次以上(含医学会学术讲座)。
(三)熟悉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技术难题的能力。
(四)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期间论.文.服.务.QQ:81995535,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一线业务工作不少于40周。
(五)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案例分析答辩考核合格(办法另行制定)。
(六)论文、著书或科研获奖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条:
1. 获地州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证书为准),或省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证书为准)。
2.获地州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证书为准),并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期刊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
3.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书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字符要求2万字以上。
4.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期刊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要求2篇)。
5.获县(市)区级科技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或者获县(市)区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并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期刊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本款仅适用于县级以下单位)。
6.在任职期间,到基层累计服务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