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新人社发〔2012〕113号)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论文客服QQ,81995535;
(三)学术作风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四条 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第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 卫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要求。
第八条 地、州、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须到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1年,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须到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6个月。
第九条 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工作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论.文.客.服.QQ,81995535;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并能提出创新性建议,承担本专业科研课题,并能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三)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重大病例的诊疗工作;定期组织病例讨论和查房,须提供经单位审核认可的,能够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5份客观病历或主刀手术记录复印件和每年25次的门诊或会诊记录。
2.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座至少15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经历;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座至少12次,有带教1名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经历。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须完成本人组织实施的15次专题健康教育讲座。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承担本专业领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风险评估的能力,并需提供本人主持完成的疾病监测或调查报告、疫情处置方案(预案)、本专业分析评价报告5份。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并编写课题设计或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或论文(自治区三级医院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参与2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自治区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自治区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获得地州市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论.文.客.服.QQ,81995535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1-3项任选1项,4-5项任选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
1.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籍1部(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
2.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限前2名作者,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2名作者,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要求字数不低于1200字)。
3.任职期内参与编写医学类专业教材1部(编委以上)。
4.任职期内参加过国家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流论文3篇(以论文集为准)医,学全,在线.搜集www.lindalemus.com.整理。
5.任职期内撰写的能够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经验报告1篇,并由3名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定推荐。
第十条 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