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医学全在线首页-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药师-护士-卫生资格-高级职称-考试题库-网校-考研-图谱-下载-招聘  
分类
国家级省级浙江省各省杂志
科技核心北大核心CSCDCSCD扩展
工具
期刊知识写作指导 论文投稿推荐期刊
期刊验证论文检测 录用通知往期目录
SCI
SCI指导影响因子
期刊点评基金动态
其它
经济教育计算机
建筑体育农业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宁夏|内蒙古|河南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卫生部直属|黑龙江|兵团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论文 > 评审条件 > 正文:湖北卫生副高职称分类申报评审指导标准
    

湖北省卫生系列副高职称分类申报评审指导标准

更新时间:2015/8/26 论文投稿平台 在线客服

3、在三级及以上教学医院工作的,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附检索页);在三级医院及市州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1篇(附检索页);在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本专业的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的论文1篇。所提交的论文应为与专业岗位相匹配的结合临床实践的研究;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量化评分依据。

4、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医(药、护、技)师进行专业培训(如学术讲课或技术操作训练)不少于8学时;任现职以来,有带教2名(含下级、进修、实习)医(药、护、技)师的经历,并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培训、带教经历证明和教案、课件材料。

5、参加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获奖者论.文.客.服.QQ,81995535,三级及以上医疗单位人员提供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在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市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临床科研并重型

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2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10周,完成单位规定的医疗业务工作任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等专业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任意一年的本人收治病人的全年病案首页(复印件)。

2、临床实践能力要求:达到临床为主型对各专业的临床实践能力要求。

3、参与本专业的新技术、新业务不少于1项并取得明显成绩,有单位医疗管理部门的论证报告书及推广应用情况证明;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附检索页)或本人独立撰写的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附检索页)论文客服QQ,81995535,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重点学术期刊上(附检索页)。

5、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医(药、护、技)师进行专业培训(如学术讲课或技术操作训练)不少于10学时;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带教3名以上(含下级、进修、实习)医(药、护、技)师的经历证明文件和教案、课件材料。

6、任现职以来参与本专业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提供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项目的立项证明、中期考核、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推广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省直医疗机构(含在汉单位)需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2项,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前5名)1项与省级1项合并共2项;市州级医疗机构需参与市州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

7、申报健康宣传专业(医技)的卫生管理人员须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岗位上从事健康宣传、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除外),熟悉相关领域国内外现状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ww.med126.com,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并运用于卫生事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效益;市州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提供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健康宣传及卫生事业管理相关论文3篇以上(附检索页);省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要求4篇以上(附检索页)。已脱离临床的,卫生技术专业性文章不作为量化评分的依据。

第三条 破格

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评审临床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达到临床实践能力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第2条为必备条件)。

1、任现职以来,至少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实名网站 360认证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