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粤人职[1999]23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0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附件: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 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
贴资格证相片页贴在“评审表”后。
2.“广东省高(中)级评委会评审工作表”一式X份。(高级一式25份,中级一式20份)。
(以下是对照条件要求提交的材料)。
3.对照条件第一条论文.客服.QQ,81995535,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冠以专业名称)。
4.对照条件第二条,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5.对照第三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6.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有效的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
7.对照第五条,提交任现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或证书(原件)。
8.对照第六条规定条件,填入“评审表”相应栏目,并提交由单位负责考核考查的有关证明材料。
9.对照第七条,提交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查新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
10.对照第八条,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提交原件。
11.对照第九条,填写“广东省破格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提交规定要求的论文、著作及成果。具体提交材料参照上述第9、10条要求。
12.凡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医技(指医师类)等,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必须按高(中)评委日程工作办公室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2.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3.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4.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5.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6.基本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7.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8.了解:知其大意。
9.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临床、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10.实例材料:指将本人在任现职期间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心得体会论文.客服.QQ,81995535,以论文的形式总结出来。文中必须有自己的观点,并附以任现职期间的具体实例处理分析。
11.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诊疗常规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30万字以上。
1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3.专业文章: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经验总结、短篇报道或病例报道等文章。全文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4.宣读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或学科分组会议上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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