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报送时间
本页面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16年7月29日。
从2014年度起,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交的学历、论文、科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医学教育、病例等各类材料,取得时间截止为申报当年6月30日。申报对象任现职时间仍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
材料报送要求。
省、市属单位人员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按附件中上报材料目录进行审核、整理,并在2016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委人事处。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各设区市、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评委会,要认真制定《2016年度评聘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今年岗位评聘数量、评价标准制定、评审办法和程序、评委会组建方案等,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委和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有关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申报材料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栏目须加盖公章。职称、聘任、执业等资格证书,须复印全部内容。
(二)申报对象的综合表、职称外语免试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表、破格推荐表须由申报系统中生成,自行打印无效。
(三)所有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四)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提供的论文、论著,须是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以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SCI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并有正式刊号或书号。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论著不得提供。提供的论文、论著,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
(六)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文章页、封底。同时,论文须提供电子版本,并以CAJ或PDF的格式上传网上申报系统。
(七)所有申报提供的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打印页面或收录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
(八)申报材料袋必须为纸袋,质地坚硬,不易破裂,并在材料袋显著部位标示:地级市名称、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
(九)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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