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卫计委晋升卫生专业正高职称论文评审政策
2016年江苏卫计委晋升卫生专业正高职称论文评审政策如下:
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期间,出版、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
(二)出版本专业专著(主编、副主编)2部以上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20万字以上)1部。
提交材料注释-论文
对照论文、著作要求:提交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原件扫描件,由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5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所提交的每篇论文为一个PDF文件,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结果截图、杂志扫描件、原始资料一览表组成。
1、查询结果截图:每篇送审论文(申报社区资格除外)应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lunwen/press/)“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2、杂志扫描件:每篇送审论文扫描件必须包含杂志封面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论文内容应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3、原始资料一览表: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论文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4、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参考2015年申报程序、时间和材料要求:
2015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为主,纸质材料为辅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计生与人社行政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8月28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同时上报相应纸质申报材料。8月28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申报人员同时应按两个分册准备纸质材料(分册目录附后)。纸质材料原则上应提交原件,若提供复印件的,须由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病案、专题报告、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情况表及附件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和上报纸质材料时,均不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对送审论文原始资料来源、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服务等材料进行核查。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详细阅读:2015年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人〔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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