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卫生事业管理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兵团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获得医学类或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师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医学类或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3.在师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2年以上,担任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4.在团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8年以上,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2年以上,担任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三)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有丰富的实践、管理经验,了解国内外卫生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活动,具有独立从事卫生事业实际管理工作的能力和独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在任职期内,参与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5项以上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2项以上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2.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能力。师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讲座至少10次,有带教1名以上医师、实习医师经历;团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讲座至少8次。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兵团三级医院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须参与1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和结项证明为准)论文.客服.QQ,81995535。
4.参加地(师)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和结项证明为准)。
5.获地(师)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任职期内获得地(师)级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师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3项任选1项,团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5项任选1项)。
1.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籍1部(编委以上,本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任职期内参与编写医学类或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教材1部(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
4.任职期内参加过兵团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流论文2篇(以论文集为准)论文.客服.QQ,81995535。
5.任职期内撰写的能够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经验报告1篇,并由3名师级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