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划生育专业申报副高职务资格论文发表要求
安徽省计划生育专业申报副高职务资格论文发表要求具体如下:
计划生育专业评审副高论文著作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国发行的计划生育学术期刊或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发行的计划生育学术期刊或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
2、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全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论文著作说明:
论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发表,内容与所申报专业一致,字数在2000字以上,需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并提交至少1份原始资料参加评审;申报副高职称,须提交临床研究型论文;申报正高职称,基础性研究论文和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发表论文仅限1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论文仅认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认可;论文一律以杂志正刊原件为依据,对增刊、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等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交评审的学术论文须附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论文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论文注释
1、本文所述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是指经国家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领取“期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医学专业期刊(一般同时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号“ISSN”);省级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是指有关部门商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领取“内部期刊准印证”的医学专业期刊(即原AHK类刊物)。
2、论文一律要求独作或第一作者。论文一律以杂志原件为依据。对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参考2015年申报时间说明: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提交的缩影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证等,不作为2015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9月中旬前在我省卫计委网站公布。请各市卫生计生委通知符合当年参评条件的人员于9月20日-10月10日期间,登陆我省卫计委网站“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以个人申报形式录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未按要求录入申报材料者不得参与评审。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的病案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将于10月底在我省卫计委网站公布,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病案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评审材料,不得更换。
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在11月13日前,将经市人社局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含2014年理论考试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的人员)评审材料、《2015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884596。
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各部门(单位)集中报送材料时间为11月16-20日。
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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