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6年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论文条件
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著作论文:
参照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著作论文条件执行。
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3项任选1项论文客服QQ,81995535,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5项任选1项)。
1.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籍1部(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2名作者,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求字数不低于1200字)。
3.任职期内参与编写医学类专业教材1部(编委以上)。
4.任职期内参加过自治区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流论文2篇(以论文集为准)。
5.任职期内撰写的能够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经验报告1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并由3名地州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定推荐。
农牧区副主任医师(技、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著作论文:
结合本专业撰写1篇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总结。
参考信息阅读:
2015年新疆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新卫人发〔2015〕30号
医学全在线-论文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lunwe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