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计划生育专业正高职务资格评审论文条件
2016年重庆市计划生育正高职务资格评审论文条件参考如下:
根据重庆市卫生技术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渝职改办〔2011〕126号规定如下:
计划生育专业-主任医师论文条件
①市级技术服务机构:有3篇以上高质量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至少2篇在核心库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区县技术服务机构:有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综述,至少2篇在核心库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客服.QQ,81995535。
③乡镇技术服务机构:有2篇以上文章(关于临床实际工作的综述、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等),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统一刊号和书号(CN或ISSN)的医学杂志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根据2015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77号)规定如下:
1.论文数量须满足上述通知相应规定,文章类别(指论著、综述、经验交流等)、期刊类别(指CSCD核心库期刊、SCI期刊、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等)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2.论文须为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内,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文章(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的查询结果为准),非法期刊、增刊、清样、约稿通知等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员须为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在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用本人业务工作总结、典型病例分析、学术经验交流等替代正式发表论文。
备注:提交材料时候需要提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术论文(著作)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发表刊物是否为正刊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参考2015年规定:
(一)报送时间(具体日程安排附后)
9月21日-10月13日:区县、大型企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10月14-26日:委属(代管)单位
凡逾期申报或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过市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市卫生计生委719室(渝北区旗龙路6号)
联系人:谢悦峰、吕中瑛、汤献勤
联系电话:67706508、67706587、6770658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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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详见:医学全在线论文投稿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2015年重庆市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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