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卫生高级职务资格评审论文材料合格标准
2016年重庆市卫生高级职务资格评审论文合格标准参考如下:
根据2015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77号)规定如下:
1.论文数量须满足 渝职改办(2009)154号、渝职改办(2010)208号、渝职改办〔2011〕126号三个通知相应规定,文章类别(指论著、综述、经验交流等)、期刊类别(指CSCD核心库期刊、SCI期刊、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等)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2.论文须为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内,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文章(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的查询结果为准),非法期刊、增刊、清样、约稿通知等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员须为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客服QQ,81995535。
4.在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用本人业务工作总结、典型病例分析、学术经验交流等替代正式发表论文。
备注:提交材料时候需要提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术论文(著作)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发表刊物是否为正刊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参考2015年规定:
(一)报送时间(具体日程安排附后)
9月21日-10月13日:区县、大型企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10月14-26日:委属(代管)单位
凡逾期申报或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过市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市卫生计生委719室(渝北区旗龙路6号)
联系人:谢悦峰、吕中瑛、汤献勤
联系电话:67706508、67706587、67706581(传真)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评委会挂靠部门不得再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收费标准和范围。
更多重庆市医学高级职称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联系方式详见:医学全在线论文投稿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2015年重庆市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医学全在线-论文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lunwe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省医学职称论文评审条件、期刊目录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