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厅直属医院晋升主任药师职称论文发表要求
浙江省厅直属医院2016年晋升主任药师论文发表要求,参考如下:
根据浙江省厅直属单位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浙卫发〔2012〕51号 规定如下
厅属单位评审高级职称论文发表要求规定如下:
1.主任医(药、护、技)师
在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其中:在一级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1篇须为SCI收录论文,但护理专业SCI收录论文不作要求)。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在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要求、但在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除了须具备规定的条件外,其论文或科研须符合以下条件,可破格申报高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一)破格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
(二)破格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论著、论文代表作
请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论文论著目录。
2.论文数据库查询结果。
3.论文、论著(限提供5篇)复印件1份。请按《综合表》所列次序装订成册
提供的论文、论著,须是在任现职期间,以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SCI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客.服.QQ,81995535,并有正式刊号或书号。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论著不得提供。提供的论文、论著,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
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文章页、封底。同时,论文须提供电子版本,并以CAJ或PDF的格式上传网上申报系统。
所有申报提供的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打印页面或收录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
参考2015年申报材料时间规定如下:
2015年报送材料要求在2015年12月18日前报送我委人事处。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申报评审,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3年有效。
提交的学历、论文-论.文.客.服.QQ,81995535、科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医学教育、病例、晋升前下基层等各类材料,取得时间截止为申报当年6月30日。申报对象任现职时间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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