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兵团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考评结合通知 兵人社发电〔2016〕68号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人事处:
根据《关于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8〕55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凡拟申请参加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兵职改发〔2010〕2号)或《关于边远贫困团场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兵职改发〔201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期中论文成果要求如下:
三、考试专业、内容、级别、题型、时间
(一)考试专业:开考专业详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后)。
(二)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三)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五)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点设置
第一至十师、第十三师和兵直共设置12个考点,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及兵团直属单位应试人员在兵直考点考试,第十四师应试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考试,其它师应试人员在所属师考点考试。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2016年7月11日至16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应试人员应按准考证有关事项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六、成绩查询
考生在考后请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相关通知,自行打印成绩查询页。通过兵团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将导入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再上传成绩单。
七、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50元/科。
八、其它
此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自行复习。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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