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申报护理副高级职称论文著作条件
2016年安徽省申报护理副高级职称论文著作条件参考如下: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条件:
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刊物或“统计源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论文客服QQ,81995535。
②市级、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③一级、二级医院:不做要求。
送交论文及所附资料须知如下:
1.提供本专业论文、著作原件,发表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2. 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证实论文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任现职以来的材料)论文客服QQ,81995535,从中随机抽取1份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抽取方式及要求同病案、专题)。
3.送审的中文核心期刊和SCI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等)。
4.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论文著作说明:
论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发表,内容与所申报专业一致,字数在2000字以上,需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并提交至少1份原始资料参加评审;申报副高职称,须提交临床研究型论文;申报正高职称,基础性研究论文和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发表论文仅限1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论文仅认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认可;论文一律以杂志正刊原件为依据,对增刊、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等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交评审的学术论文须附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论文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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