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随州)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专业实际,现就2016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2016年度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申报。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已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论.文.客.服QQ81995535,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并逐级申报。
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民营医院以及社会流动卫生技术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由聘用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聘用单位公示后,由聘用单位盖章认可,再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凭证。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既可申报正常评审,也可申报“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但是,在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报正常评审和“基卫高”两项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在乡镇基层单位聘用时有同等效用。
(二)从2016年开始免试(含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破格、转评或转评晋升的审批,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相关条件进行推荐申报,分别经县(市、区)职改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报随州市职改办审批后,方可受理纸质材料,审核未通过的申报人员《评审单》不予退还。
破格申报的,原则上不允许破资历。高校教师转评卫生系列的,原则上应通过国家卫生技术中级职称考试,逐级转评。医药护技不能逆向转评。转评人员必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规定,破格申报正常评审的护理人员,要按破格条件办理破格手续。
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实际工作岗位相一致。2016年卫生系列实行量化评审,参加2016年外语、计算机考试未合格的,可以申报本年度的评审,其成绩计入量化评分。申报“基卫高”的,不再进行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考试,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已取得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在单位推荐时加分。申报“基卫高”未取得有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的,由卫生专业高评办组织评前面试。
(三)申报健康教育(卫生管理)的,原则上应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管理岗位上从事健康教育、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岗位除外)。
(四)申报人员应按(鄂职改办[2013]118号)、鄂职改办[2015]124号文件要求,择优报送本人本专业的论文、科研成果代表作,其数量最多不得超过申报条件规定的数量的1.5倍,超过数量的、非本专业的或在增刊上、非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视为无效,不计入量化评分。
(五)按文件要求应承担基层医疗机构支援任务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1、2),在量化评分时予以加分。申报人是否完成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要求,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凡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有关文件要求,三年内不得申报。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5]135号)文件要求,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已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下达的申报控制数确定申报对象。不得超控制数申报论.文.客.服QQ81995535,凡是超控制数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在申报控制数分解时要按照要求向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为了支持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在企业单位和民营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评审条件的都可以申报,不受申报控制数的限制。
(二)严格执行评审材料的申报程序。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高级职称网上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申报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2、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3、各级职改部门初审后逐级向上级职改部门推送。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要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所有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还必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要按照《卫生高评办受理、审核材料要求》(附件3)规定的顺序进行规范化整理,装订成册,每份材料上必须由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各项证书真实性的审核,各级职改部门负责申报控制数的审验和申报条件的把关。申报材料审核实行责任追究制,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破格、转评的相关材料原件待省职改办复核后退回。
各地、各单位确定的申报对象,必须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以上的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是申报人的全部信息,公示合格的才能逐级上报。上报的纸质评审材料中必须要有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公示证明》,除公示结果以外论.文.客.服QQ81995535,《公示证明》上还要明确写明本年度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数、本次正式申报人数、被公示人综合排位位次,要有三名以上群众代表签字,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公办单位以民办单位名义申报评审。对公办单位以民办单位名义申报和持假证参评的,要给予通报和停止职称申报评审处理。要坚持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实行层层公开“阳光化”操作。评审结果实行省职改办和高评办双公示制度,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名单在随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在省人社厅和随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安全运行。
五、评审材料受理时间
受理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至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审核未通过人员的评审费不予退回。
高评办联系电话:0722-3231507。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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