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系列副主任药(护、技)师职称评审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根据关于2016年青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通知 青卫人〔2016〕123号规定如下: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继续执行《青海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青卫人专〔2004〕32号) ,若有关条款与新出台的政策不符,则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青海省副主任药(护、技)师职称评审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参考如下:
副主任药(护、技)师: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获得中级任职资格五年以上;七十年代高等医学院校普通班毕业,获得中级任职资格六年以上;医学专科毕业,获得中级任职资格七年以上;医学中专毕业,获得中级任职资格九年以上。
备注: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人才范围的人员,依我省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推荐。鼓励和支持援青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申报职称,申报条件和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军队转业和自主择业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申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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