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医学正高级职务资格评审不合格论文标准
根据2016年陕西省卫生高级职务资格评审通知 陕人社函〔2016〕407号 规定如下:
2017年陕西省医学正高级职务资格评审不合格论文标准,参考如下:
陕西卫生正高级资格论文要求
单位类别 |
正高级资格要求 |
省级三级甲等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 |
在任职期内至少有4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论.文.客.服.QQ 81995535,为前5名完成人。或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为第一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2、作为前2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 3、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
省级三级乙等医院、市级三级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
在任职期内至少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3名完成人。或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2、作为前2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 3、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
其它医疗卫生单位 |
在任职期内至少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评审时加试病案分析等临床实践考核内容。 |
论文著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客.服.QQ 81995535;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每篇一式两份(其中:评审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须在首页左上角注明《评审论文》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备注:1.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网络版发表不予认可。
2.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不予认可。
3.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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