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17年申报中医妇科副主任职称论文要求
根据2016年四川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川中医药办发〔2016〕107号规定:
绵阳17年申报中医妇科副主任论文要求,参考如下:
1.在省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市(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论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不能低于第二作者的本专业论文。
3.在省、市(州)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且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在少数民族县、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藏)医药人员,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无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中(藏)医药人员: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有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5.申报基层卫生副主任中医(药、护)师,不必须要论文。
6. 援外2年及以上人员可较同类人员减少1篇论文。
论文时效性
申报人员在聘任现职期限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参考往年信息:2016年四川中医药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更多四川省中医西医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论文发表要求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论文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lunwe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省医学职称评审公告、论文评审条件、期刊目录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