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湖北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评审出书论文要求
2017年评审通知暂未公布,因此根据2016年湖北省各市卫生副高职务资格评审通知和2016年湖北省卫生正高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申报通知规定,评审条件仍然参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鄂职改办[2013]118号规定:
17年湖北省主任医药护技师出书论文要求,参考如下:
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在市州属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市州属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字数5万字以上);
③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参考往年-具体申报程序为: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一)个人填报:8月15日至8月22日,个人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注册个人用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按要求提交数据,并将所有材料原件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公示:8月31日前,各推荐单位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上传的所有材料,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满,单位在推荐人员的有关表格上盖章,将网络数据提交至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部、省属单位将网络数据直接提交至省卫生高评办审核。
(三)县级审核:9月7日前,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进入本单位管理端口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人员的有关表格上盖章后,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网络数据提交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
(四)市级审核:9月15日前,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完成审核,程序同上。以市州为单位,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网络数据提交至省卫生高评办审核。
(五)高评办审核公示:省卫生高评办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员、申报单位对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确认,重新打印上报《一览表》。由省卫生高评办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在网上进行二次公示。具体时间以省卫生高评办通知为准。
(六)省职改办预审:省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抽查申报材料,并对免试、破格、转评申报人员进行重点复审。
(七)评审及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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