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县级单位副主任医师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设置为:
(一)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
(二)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三)副主任护师
(四)副主任技师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属、设区市属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15万字以上)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2.公开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15万字以上)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3.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4.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二)县(市、区)属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追踪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将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
(二)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
(三)具有组织科研和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论文客服QQ,81995535;
(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40周以上;
(五)积极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要求;
(六)技术水平、工作数量和服务质量到达《河北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业务工作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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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河北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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