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破格申报正高条件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一)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Nature》、《Science》、《Cell》、《Lancet》、《The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JAMA》及其子刊和其他国
际顶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并且第一通讯单位为广东医科大学或广东医科大学下辖各直属附属医院,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审。
(二)主持一类科学研究项目1项(含子项目负责人)及以上或二类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项目)2项以上。项目须实施一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获一类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四)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从事科学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推广工作,成绩卓著,科研转化项目向学校上交纯利润5GQ万元以上,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审。
(五)学校认定的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第一至四类)可直接认定正高职称。
对于成绩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可不受到校工作年限和职称限制,若业绩条件达到上述破格申报正高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但是用于申报正高职称的业绩必须是博士毕业后的业绩。出站博士后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学校考核,业绩成果优秀的,可申请认定正局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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