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医技专业副主任医(技)师职称条件
(一)评定标准
医技专业副主任医(技)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诊疗技术熟练,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较高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职称条件适用于直接从事医学影像(放射、核医学、超声等)、检验(卫生检验、临床检验等)、病理、心电图、功能检查、理疗、病案、营养、医学实验等技术操作、诊断、治疗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须同时具有 职称并已登记注册。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1.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2.主治医师能独立承担专科查房工作(含案例分析讨论、临床病理讨论等),独立完成部分疑难病例的院内外会诊工作;主管技师能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性能及保养维护要点,每年参与或指导技术操作500次以上,独立完成较复杂的技术指导工作或咨询工作;
3.参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
5.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2.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以上,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可。(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五)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者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六)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任现职期间业绩成果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主持市厅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负责人获各类政府基金课题经费累积10万元以上;
2.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六作者);或获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前四作者)或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前七作者)、其它新药证书(前三作者)1项;
4.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尚水平专著(20万字以上)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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