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条件
(一)评定标准
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和技术发展的动态,能独立承担科研课题的设计、立项和研究;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在本专业某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形成技术专长,能独立解决和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专业工作业绩较显著,能引进和开发本专业的新项目、新技术、新方法并应用于专业实践,取得较大价值的专业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专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职称条件适用于取得 职称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卫生防疫、职业病、麻风病、性传播疾病、地方病、结核病防治、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预防保健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1.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
2.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组织完成较大型疫情、毒情的调查处理、专项调查、疾病防治等工作1项以上;
3.熟练掌握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技术,主持制订市级以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防治方案、管理办法及中长期规划等;
4.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进行本专业科研课题的立项、设计及实验实施工作,或引进、开发的新项目、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专业实践1项以上;
5.指导和审核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实验设计、专项调查、防治方案、专题报告及总结,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2.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六)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任现职期间业绩成果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主持市厅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负责人获各类政府基金课题经费累积10万元以上;
2.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六作者);或获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前四作者)或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前七作者)、其它新药证书(前三作者)1项;
4.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高水平专著(20万字以上)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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