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标准
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备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护理实践;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临床护理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职称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1.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能承担专科查房工作,在临床一线值夜班每年30次以上;
2.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3.参与护理、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的工作,开展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的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技术;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将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
5.参与大学、大专、中专护理教学,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2.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4.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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