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理论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刻领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深入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积极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全面熟悉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
(二)技术能力要求。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以及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与技术,在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能熟练并正确地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技术难题,对本专业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每年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00天。具体能力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临床医学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开展。
2.中医学专业。掌握中医基础理论、熟悉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深入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具有较强的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开展。
3.全科医学专业。能够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工作,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预防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救治处理与转诊;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人,并对其进行长期跟踪服务;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能制定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全过程进行评价,具有较强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公共卫生学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本专业业务,熟练解决日常监测、评价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性事件的疑难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开展,每年面向辖区内群众开展疾病预防知识讲座不少于2次。
5.药学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全面掌握临床药品的特点,能独立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对新药有较高的评价能力,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开展。中药人员还应熟练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刺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各种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6.护理学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护理专业技术,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重大护理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开展。
7.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能掌握和应用最新技术,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开展。
(三)工作实绩要求,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临床医学、中医学:
(1)有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管床或带组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病历复印件3份;无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门诊日志复印件3份;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病例分析报告2篇(中医专业提供采取中医特色疗法治疗的病例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1500字,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合格;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本地常见病、多发病或疑难杂症诊治专题报告1份,每篇不少于1500字,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合格;
(4)设病床的临床科室填报近5年的主治典型病例一览表,县级20例,乡镇社区及其他卫生计生机构10例,提交病案必须为本人主治或主刀的病例资料。
(5)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
2.全科医学专业:
(1)有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管床或带组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病历复印件3份;无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门诊日志复印件3份;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本地常见病、多发病或疑难杂症诊治专题报告2份,每篇不少于1500字,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合格;
(3)设病床的临床科室填报近5年的主治典型病例一览表,县级20例,乡镇社区及其他卫生计生机构10例,提交病案必须为本人主治的病例资料;
(4)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
3.公共卫生专业:
(1)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2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合格;
(2)每年为辖区居民开展疾病防治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3次,提供知识讲座专题报告1篇,不少于3000字,并附相关图片等证明材料;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
4.药学专业:
(1)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处方分析报告2份,每篇不少于1500字,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合格;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
5.护理学专业:
(1)提供本人管床的护理病案、护理查房记录复印件各3份;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病例护理分析报告2份,每篇不少于1500字,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合格;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
6.医学辅助技术专业:
(1)提供辅助检查医学资料(影像片、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复印件3份;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病例分析报告2份,每篇不少于1500字,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合格;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
(四)科研水平要求。聘期内至少有1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或2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在医学正式期刊上发表,每篇文章不少于1500字。
本项所称的统计源期刊,全称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公布为准,提供清样稿或杂志社证明无效。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其级别不能与原期刊的级别等同,可相当于医学正式期刊。在期刊被收录前1年发表的论文,其级别与期刊被收录时的级别相同。如期刊级别下调,以公布时间为准。
(五)带教能力要求。每年为下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题授课不少于3次,提交带教工作报告1篇,不少于3000字(村级医疗机构不做要求)。
(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求。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并提供相应的查新证明、应用证明或医院专家鉴定结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的资格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凡审核人把关不严,致使申报人违规通过评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严肃处理。在评审时对申报人的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进行诚信答辩,经核实申报人有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学术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申报和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通过的,取消通过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
第十六条取得我省少数民族线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条件的可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七条本条件所称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取得后续学历的人员,其任职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应扣除脱产学习时间,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业绩、成果及论文等截止时间为每年9月30日。
第十八条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条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解释。
更多海南省医学高级职称职务资格评审条件和论文期刊要求相关信息推荐:
相关信息: 海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琼人劳保专〔2007〕51号
联系方式详见:医学全在线论文投稿联系方式
医学全在线-论文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lunwe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省医学职称评审公告、论文评审条件、期刊目录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