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破格晋升正高评审论文数量
根据 2019年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津卫人〔2019〕421号 规定2019年我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审(不含基层卫生专业)按照 《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津人专〔2000〕27号)有关政策执行;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 128号)、《市人力杜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计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29号)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津人专〔2000〕27号 规定如下:
破格条件-论文或者学术成果要求:
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资格评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
1、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天津市卫局科进步二等及以上级别奖励至少1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设计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通过市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审核立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展经同行专家认定,属于本专业的高新技术-论.文.客.服.QQ,81995535,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效益;
4、发表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美国)收录的人员;
5、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杂志有第一作者论文发表的人员;
6、获中华护理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的课题额定人员。
详细信息: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津人专〔200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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