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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报考常识
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2006/6/15 字体:

 

 

研究生的各种类型

一、研究生培养目标
1.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
    研究生教育是整个教育链的最高端,只有把最高端做好了,我国才能成为教育强国。我们要在学位管理、规模和结构、学科建设等方面加强调控,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2.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生种类
1.按攻读学位等级划分
按攻读学位等级的不同,分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博士生”)两级。
2.按学习方式划分
    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
(1)脱产研究生
     脱产研究生是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2)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是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专业课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并参加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还必须通过国家专门设计的英语、政治及专业全国统考,合格后可以申请学位。学习、考试、答辩均需交纳一定费用,一般全部下来在数万元左右。目前只有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少数重点大学招收学位生,机会不多,而且必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随着学位管理的加强,通过这条途径来获取学位的难度越来越大了。一般最终能够通过答辩、取得学位的比例并不高。
目前,多数研究生招生单位只面向本单位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有的单位面向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
3.按在学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划分
      按在学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托生”)和自费研究生。
(1)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
    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①非定向研究生
     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由国家和学校提供全部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转户口和档案关系。
②定向研究生
    a.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b.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
     c.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d.定向生的形式:

第一,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二,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

第三,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

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e.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内容
      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2)委托培养研究生
    ①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概念及其与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区别
a.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是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对鼓励高等学校挖掘潜力,培养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起了积极作用。
b.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委托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相同的待遇。
c.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之间的主要区别:培养费用的来源和毕业分配的办法不同。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之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毕业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②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a.高等学校招收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b.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的合同,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毕业分配办法、培养费用数量及拨付办法、合同有效期限以及委托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
  c.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的合同,应包括委托培养志愿、学习专业、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分配办法、在委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限及违反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
d.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应办理公证手续。
③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形式
a.从招生单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选定;
b.由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生单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
c.试行由委托单位招生录取(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学位授予权),由招生单位培养的办法。
采取第一、第二种形式的委托生,整个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规定标准录取,并提出初选名单,经与委托单位研究同意(第一种形式的委托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
采取第三种形式的委托生,由委托单位按其录取标准提出初选名单,经招生单位指导教师、教研室、系(所)审查同意,并经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批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单位与委托单位联合发出录取通知书,或由委托单位录取后,转入招生单位。
(3)自费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即自筹经费研究生。经费自筹,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而定。入学时要转户口和档案关系。计划外研究生同样需要参加国家的考试,考试内容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考试成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以及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申请计划外录取。教学安排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修满学分、论文通过可以得到与计划内研究生同样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按照专业划分
按照专业和用途的不同,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类研究生。
    (1)普通研究生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
目前,我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下面再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特殊类研究生
特殊类研究生,即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已达15类。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①特殊类研究生相关知识
a.专业学位和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异同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b.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体可以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
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习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c.专业学位的招生条件
专业学位招生条件的最大特点是,要求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一般要求本科毕业,有的专业要求报考者具有学士学位。绝大多数专业学位要求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等。但也有例外,比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软件工程领域也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招生。
d.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
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都有规定的考试科目,各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对此,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每年都会在发布报名信息时公布相关方案。联考以外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其中有的考试是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
e.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
不管是10月“联考”这一批,还是年初“统考”的这一批,招生单位的招生名额都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相对来说,10月“联考”的招生名额更加宽裕些,有的甚至是由招生单位自定。但由于要保证教育质量,因此拥有自定招生名额权利的招生单位并不会来者不拒,而是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来确定招生名额。
另外,有的专业学位招生对于来自某些领域的学生有一定的招生额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硕士,《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政府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统考”的招生名额则是被纳入高校每年的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中。
f.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10月“联考”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统一公布。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1月“统考”的录取工作,则是先由国家教育部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按地区和专业),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的人员绝大多数是过线者。
g.专业学位教育证书
由于攻读方式不同,大多数专业学位教育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单证”),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等,存在既有学位证书,又有学历证书的“双证”情况。大体来说,“统考”生是“双证”,“联考”生是“单证”。
②工商管理硕士(MBA)
a. MBA的含义
MBA全称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它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培养的是高质量、处于领导地位的职业工商管理人才,使他们掌握生产、财务、金融、营销、经济法规、国际商务等多学科知识和管理技能,有战略规划的眼光和敏锐洞察力。MBA学位是一种注重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的学位,是重视能力培养重于知识传授的学位。它教授的是面对实战的“管理”,而不是注重研究的“管理学”。它要求其毕业生有应变能力、预测能力、综合能力、组织能力,并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市场和国际化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取胜。其课程内容涉及管理类、经济学类、金融、财务、法律等等,能力训练不光讲究组织、领导才能,也涉及以口才为依托的沟通能力、把握全局、进行敏锐思考、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等。
在欧美发达国家,活跃着大批科班出身的MBA毕业生,MBA们是现代市场经济无可争议的骄子、宠儿。
b. MBA的发展
MBA教育在国外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作为管理教育的主体,是经过几十年教育和工商业实践的反复调整、检验、总结和完善才形成的。从1907年哈佛商学院建立至今,MBA走过了风风雨雨。1929年纽约股票暴跌严重打击了管理教育,而60年代末石油危机和经济衰退、使MBA受到严峻考验的同时也使它巩固了自己的地位。
90年代初期,新的挑战又摆在MBA面前,经济衰退,MBA教育改革不力使MBA毕业生麻烦不断。美国报纸的招聘广告上频频出现“MBA无需申请”,向MBA亮出了红牌。耶鲁大学近30%MBA毕业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加州大学的MBA则有15%离开学校后无人过问,结果导致申请进入商学院的人不断下降。改革和经济复苏又使MBA出现了复苏,到1994年底,平均每个学生在毕业后可得到2.74份合同,收入比1992年增加1/3。哈佛、斯坦福、哥伦比亚大学的MBA毕业生年收入首次突破了6位数。他们为西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为MBA作了最好的宣传和证明。以美国极负盛名的哈佛大学商学院为例,据美国《幸福》杂志调查,哈佛商学院60%的MBA毕业生就职于全国最大的1 000家公司,20%的MBA生占据了500家公司总经理的宝座。几十年来,他们所经营和管理的企业成为全美乃至世界上声名卓著、资产雄厚的超级企业。他们在投资银行、高科技企业、咨询公司的高层领导中,担当着“台柱子”的角色。
c. MBA的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工商管理领域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更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较高的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素质和能力,熟悉我国工商管理的实际,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和知识从事各项管理工作的实务型高级专门人才。
d. MBA对学生素质的要求
据国外研究机构调查,国外许多商学院对MBA入学新生的素质要求很高,要求学生“有雄心,有魄力,善思考,不怕挫折,不因循守旧,有不达目标决不善罢甘休的奋斗精神”。事实上,一个在学业中取得良好成绩的学生,并不意味他就更适合念MBA,能够成为优秀的管理人才。大致看来,一个好的MBA报考者,除了应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有相当的体验认识之外,应当对所有学科(包括人文、科学)都有兴趣,而且发展比较平衡;对于社会和外界环境的变动,应当比较关心,并希望对世界、对社会有所贡献;愿意(并善于)和他人相处,并能够积极地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当然,如果有比较好的领导才能,有影响他人的天赋,就更容易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
e.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③法律硕士(JM)
a.法律硕士的含义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48所。
b.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
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
c.法律硕士培养内容
法律硕士学制2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
培养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二,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
第三,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与取证。
第四,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
d.法律硕士的报考
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
e.法律硕士考试
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f.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④公共管理硕士(MPA)
a. MPA的含义
MPA即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b. MPA的发展
MPA作为一种专业学位,最先在美国发展起来,至今已有大半个世纪的历史。现在,它已经在欧洲及其他国家流行,并发展成为可以把公共事务硕士、公共政策硕士都包含在内的包容性很强的一种专业硕士学位。MPA是一种应用性而非学术性的研究生学位,毕业生主要是到政府部门及政府的民间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管理工作。在美国,MPA的毕业生主要是去地方、州、联邦政府机构,非营利的公共组织(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基金会、协会等),思想库或咨询公司等,也有一些在企业的人事、政策分析、行政部门工作。美国联邦政府中10%~20%的工作人员,公共政策领域中50%~60%的工作人员具有MPA或相近的学位。又如韩国、科长级以上公务员为1万人,其中30%通过在职学习获得了MPA学位。
c. MPA与MBA及行政管理的区别
d.公共管理不同于工商管理
MPA不同于MBA(工商管理硕士),通俗地讲MBA是一个专门为生意人设计的研究生学位,其目标是培养具有全球化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以应付日益国际化的企业管理。而MPA培养的则是现代公共管理人才。
e.公共管理有别于行政管理
受工商管理学等一些现代管理学科的影响,公共管理学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同时更重视从管理学、经济学视角来研究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量分析。较之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涉及面更宽,除了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还包括非政府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管理。
f. MPA的培养目标
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担当起21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领导与管理重任的新型高层次公共事务、政府管理和政策研究与咨询的高级人才,为公共部门特别是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g.培养方式
全日制的MPA一般为一年半到两年。MPA项目的培养方式一般是校内课程学习与校外调研、实习相结合,课程学习占去大部分时间,大约2/3,问题研讨和实习约占1/3时间。
h.MPA考试
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明确规定了公共管理硕士的招生考试形式。文件的第六条规定:招生考试采取全国授权单位联考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录取标准。考试科目有五门: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数学与逻辑)。
⑤教育硕士(EDM)
a.教育硕士的含义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在短短几年时间里,EDM教育已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领导及广大中小学校教师的普遍关注。EDM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加,1998年全国招生人数为1 490人,2000年为3 700人,2003年已增加到6 970人,累计录取已达到2万余人。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虽然我国早已建有教师进修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b.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的区别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
c.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⑥公共卫生硕士(MPH)
a.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中国医科大学、吉林大学。
b.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卫生硕士(MPH)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
c.公共卫生硕士每年的招生考试是10月联考。
d.可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
北京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军医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山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吉林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⑦体育硕士
a.招生学科领域
设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4个招生学科领域,每单位设招生领域一般不超过3个,且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b.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体育综合(包括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体育综合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北京体育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c.联考考试大纲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体育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
d.体育硕士每年的招生考试是10月联考
e.可招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
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沈阳体育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苏州大学、南京体育学院、浙江大学、山东体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
⑧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
软件工程硕士(MSE)、会计专业硕士(MPACC)、建筑学硕士、临床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
三、研究生招生趋势
1.国家和社会对研究生的需求
(1)社会对毕业研究生的需求总体上仍属供不应求。我国目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总数为6 075万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7%,与发达国家经济起飞时所需专业技术人才比例7% 的标准相比,眼下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缺口为2 992万人。
(2)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整体呈现良好态势。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客观上为毕业生的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2003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我国经济形势应该并已经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这必将增加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3)我国加入WTO后,对毕业研究生的就业产生了有利影响。有关专家估计,入世后,我国至少会增加1 200万个就业机会,这其中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会优先。
(4)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的飞速发展,对高新技术人才的需求量非常之大,相应造成了对高层次人才需求量较大。各地各行各业目前都在吸引高层次人才,例如,北京市的“人才直通车”政策、上海的“人才高地”政策等。
(5)我国社会对科学技术和人才越来越重视。目前我国许多单位虽然超编严重,但高层次人才缺少,普遍面临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竞争力低下的问题,并且很多单位都已经对“质量就是生命,人才就是效益”的提法达成共识。这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和发展前景。
(6)国家重视,毕业生就业的宏观政策环境有利。党和政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比以往更为宽松和更为有利的就业政策,体现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
2.历年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
(1)招生单位的数量,招生和报名人数
据河南报业网报道,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计819个,其中普通高校(含军校、党校)530所,占总数的64.7%;科研单位289个,占总数的35.3%。在科研单位中,中科院系统53个,非中科院系统236个。而2004年招生单位计812个,2005年招生单位增长0.9%。
近年来,招生人数和录取人数均以较大幅度递增,招生单位数量、招生和报名人数均创历史新高,而录取率也呈总体上升之势,这与我国自1999年开始的研究生扩招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在扩招政策背景下,各招生单位都逐年加大了研究生招生规模,加之本科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考研已经成为目前一大社会热点。
2001——2006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
年份 报名人数/万 增长人数/万 增幅/万 录取人数/万 报名录取比例/万
2006 127.5 11 9 40 31.7
2005 117 22.7 24.1 36 32.5
2004 94.5 14.8 18.4 33 34.92(2.9∶1)
2003 79.7 17.4 27.7 27 33.87(3.0∶1)
2002 62.3 16.3 35.6 19.5 31.30(3.2∶1)
2001 46 6.8 17.3 11.05 24.02(4.2∶1)

(2)各省市招生单位数量及人数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的地区差异比较显著,地域集中程度是非常高的。比如北京市,由于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加上经济发展快,就业前景好,一直是考研的热点地区,其招生单位数量占全国总数的18.8%,招生人数占全国总数的13.3%。而作为中国经济龙头的上海市,凭借其较强的办学条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及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每年也吸引了大量考生的报考。此外,江苏、湖北、陕西、辽宁等教育大省,在各项指标中也占据了相当的份额,也都是考生选择的热点地区。但同时,在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由于办学条件的限制和地理位置的相对偏僻,招生人数和报考人数都非常有限,如新疆、内蒙古、广西、贵州、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八个地区,招生单位总数仅占全国总数的6.0%,招生总数仅占全国总数的4.7%。
3.未来发展趋势
(1)考研人群构成更加多样,人数增幅会放缓
一方面,变化体现在考研人数上。由于考研人群的构成越来越多样化,2007年考研人数会进一步增加。现在人数仍处在本科扩招的平台上。另一方面,现今大学毕业生里面选择考研的人越来越多,从前选择考研或就业的人群是分开的,现在很多人都是双管齐下,在准备就业的同时也准备考研,考上了继续深造,考不上就找工作。除应届本科生之外,比如高自考和在职的考生也逐渐增加。现在国家政策规定高自考的考生如果在研究生考试之前拿到文凭就可以参加考研,所以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考研人群。2004年国家明确规定在职考生报考研究生的时候不需要单位签字、盖章表示同意,考完了之后再确定也可以,广大在职考生现在报名也很踊跃。
从长远看,考研的人数肯定会逐年增加,但是增长的速度,两到三年之后肯定有所改变。他分析说,现在很多人考研是因为就业的恶性竞争,随着未来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调控,每年20%~30%的增长速度肯定会放缓,虽然总体人数肯定会增长,但是增长速度会慢慢下降。
(2)考试题目更加灵活,凸显应试者总体基础薄弱
随着研究生考试题目越来越灵活,目前考生总体基础薄弱的特征也越来越凸显出来。例如,政治考试近两年出题非常灵活,不只是考基本知识的记忆和理解能力,更多的比重放在分析问题、掌握问题的能力上,这方面的变化非常明显。2005年研究生考试政治试卷中有一道关于“摘梨”的哲学辨析题,很多学生答得非常不好,并不是因为题目本身出得有多难,而是因为很多同学复习过程中,更多地以背为主、以记忆为主,而这道哲学题出得非常灵活。尽管一些著名的老师猜中了政治考试的一些范围,很多考生答题情况仍然不好,甚至做出了相反的结论,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缺乏对基础知识的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3)研究生收费问题
①研究生收费的合理性
研究生阶段与大学阶段一样,不是义务教育,不能完全用纳税人的钱,自己负担一部分理所当然。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教育经费还严重不足的国家,义务教育的经费急需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还不能充分就学,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只能保持在一定的比例。读研究生后能具有更高的教学、研究和工作能力,一般说来能获得更理想的工作和更高的报酬,有限的投入能够有可观的回报。而且,再发达的社会,有资格读研究生的也是少数,适当收费也是对入学资格的合理限制。
据统计,目前国家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的费用约为3万元,培养一名博士研究生需4.5万元。高校扩招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很快。据统计,1998年,在校硕士研究生15万人,博士生4.5万人;2005年,研究生招生37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31.6万人,博士研究生招生5.4万人。
目前,一些新设的研究生教育如MBA早已实行收费,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收费是大势所趋。但某试点高校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实行“全面收费”,学生交的学费也将大大小于研究生教育成本。“因为将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培养研究生不仅学生本人受益,学校和国家也在受益,所以将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教育成本。”
②研究生收费不会导致贫困学生无法入学
对研究生收学费,会不会导致贫困学生无法入学,或者只要有钱就能成为硕士、博士呢?虽然这种可能并非不存在,但只要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落实奖学、助学的措施,坚持改革,消除腐败,贫困生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权利就能得到保障,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就能得到维护。
a.给研究生以各种奖学、助学金是各国的通例。在收学费的同时,国家和学校就应设立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激励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数额还应该增多,使贫困研究生能无衣食之忧。
b.要给研究生创造工作机会,如在校内兼助教、助研、助管,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在校外兼职。硕士、博士的学制应更加灵活,允许延长,或者中止后再恢复。例如学生可以同时承担科研项目或在校创业;在修完课程后先工作,以后再作论文答辩;半工半读或者在职攻读,使学生能够自食其力。实行收费后,先工作再考研,在职读研以及代培、委培生肯定会增加,学校应该在招生、管理、培养各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
c.应该鼓励社会各方面资助或投资于研究生教育。如教育以外的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公益和慈善机构可以设立专项奖学金,或投入定向培养基金,或提前与研究生签订培养合同。现在一些并不具备条件的院校、科研部门、企业或地区也要自己培养研究生,其实,委托高质量的大学定向培养,既省钱又有质量保证。通过这些途径,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源可以大量增加。
d.学校还应坚持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标准,保证研究生的教学质量,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出现出了钱就能读研究生、就能获得学位的腐败现象。
 
 

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JM联考”)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PA联考”)的报考条件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有志于公共管理事业、品德良好的有识之士。
(2)具有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严守法纪、勤奋工作、勇于负责、开拓进取、讲求实效、艰苦奋斗、胸怀宽广、乐观向上的精神,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情趣。
(3)具有以基础深厚、适应面广为特点的务实型、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掌握坚实的公共管理理论基础知识和管理实务技能。对相关学科专业的知识有较多、较深刻的了解和理解,对其中1~2个专业的基本知识的占有要达到该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水平;具备较强的决策、组织、协调、指挥、事务处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自学、时间管理和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能比较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出具证明。
(6)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4年或4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6.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学士学位和3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师系统中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7.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8.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运动实践经验,并且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者,也可以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二、其他种类报考
1.同等学历考研
(1)高校如何界定同等学历
①本科同等学力历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能达到或基本达到本科毕业生水平的生源。凡不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均属同等学力。
②一般说来,同等学历考生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大专生,包括普通高校、成考、自考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二是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这一点不同于全日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生可以以本科生的资格报考。成人教育本科往届生可以直接以本科生的资格报考。
三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也按同等学力对待。
 (2)同等学力的报考要求
①国家教育部关于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的规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研究生时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的水平。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者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这个规定是必要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专科毕业两年(含两年)是报考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各招生单位还将在此基础上对同等学力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②各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历的要求
在国家基本规定(毕业两年以上)的基础上,各招生单位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考生做出自己的规定。比如要求本科段课程成绩、英语水平、发表论文或有科研成果等等。综合各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通过本科段课程。各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大都主要体现在对本科段课程学习程度的要求上。在具体要求上,有的学校要求考生必须通过5门以上本科段核心课程成绩,有的要求8门以上,有的要求10门以上,还有的要求必须在本专业专升本并通过本科段的所有核心课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招生单位将考生通过本科段课程的要求视为考生是否达到同等学力的重要条件。所以,并不是只要专业毕业两年就可以报考了,考生应详细了解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并提早做好准备。在报名前应到本科段就读学校开具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自考生到自考办开具证明。
b.英语达到本科毕业水平。很多同等学力考生认为,考研需要过英语四级。其实,英语水平的要求招生单位各不相同,只有少数学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英语水平做出特别规定,考研并非一定要过四级。其实,随着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日趋灵活,招生单位把自主权放到各有关院系。比如对英语水平有的高校只是在原则上规定“英语达到本科毕业水平”,至于具体作何要求,则由各院系掌握。
c.要求发表论文或有科研成果。很多同等学力考生表示这很不现实。其实,各招生单位对此也了解,只是对同等学力考生做出更高要求而已。在招生录取上会有灵活或变通的形式来处理,比如只要考生出示论文,并不一定要发表。考生在复试时只要能够提供足以证明自己水平的材料,比如论文、科研发明等材料即可。也有少数学校虽然要求招生简章中做此要求,实际上并不需要论文。当然,考生还是尽量能够达到招生单位的要求,以提高自己复试成功的几率。
d.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是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其目的在于以直接的形式检测考生的实际水平。加试要求考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对于专业课加试的情况,考生应该在初试完毕接到复试通知后,尽早了解报考专业的要求,提早做好准备。对于以上问题,第一和第四是各招生单位的共同要求,第二和第三各招生单位则有不同要求。
(3)同等学历报考指南
①先取得本科学历然后再报考研究生。如果你现在已经大专毕业或即将大专毕业,建议你首先要通过成考、自考、专升本或其他形式继续攻读本科段课程。在拿到本科学历之后再报考研究生,就会省却这作为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烦恼了。毕竟目前多数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条件还比较苛刻,而且同等学力考生通过考研初试后,在复试时还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报考研究生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其实,招生单位之所以对同等学力考生做出这些要求,还是因为并不鼓励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②全面搜集招生单位信息。确定了报考单位和报考专业之后,你应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该校招生考试的信息。比如尽量多搜集一些往年的专业课考试试题;找到招生单位要求的教材或招生导师的著作和发表的科研论文等;了解清楚加试科目的时间和要求,并提早做好准备;还要注意报考单位公费与自费比例等等。
③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硕。在历年法律硕士考试中,有的学校明确表示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只招收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往届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南开大学要求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考生必须拿到本科毕业证书才能以达到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等。这些情况同等学力考生要了解清楚。对于专业课的复习,一定要有历年真题和当年的考试大纲。其他的专业辅导书、强化类的配套题集或者内部辅导资料、冲刺类的导师论文等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4)对同等学历的建议
①根据自身的实力选择学校,很多同等学历的考生报的学校档次很高,一旦你被刷,就很难调剂,就很被动了,所以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对专业选择慎重。
②一定要对专业知识很深刻的了解,对主考老师导师深入了解,查询近年来他们的专业论文,给他们展示你比别人有更强的实力,记住一定要主动出击,锲而不舍的努力和导师多多交流和联系。让老师知道你真实的实力,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这个公平是靠你自己争取的。
③注意该学校历年公费与自费比例,到你决定考某学校时,最好去问清楚。
2.在职人员考研
(1)在职人员考研界定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是一种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不同的是,它的目的不是进行基础教育,而在于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或职业技能。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表明其在学位上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毕业生的同等学力,不过申请人的学历并不改变。据统计,2005年,报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的人数约为3万。
(2)在职人员考研考试形式
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学历教育可根据自身报考条件,选报全国统考、联考或单独命题考试。本科毕业生工作4年,业务优秀者,可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
①全国统考是在职考生与应届考生一起参加每年1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教育部规定。
②联考是每年5月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③单独命题考试的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和三门专业课)与全国统考相同,不同的是单独命题考试的5门课全部由考生所报考的院校单独命题。并不是每所院校都可以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研究生,可以自行组织单独考试的招生单位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同时教育部对用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名额有明确规定,每年约为5 000名左右。
(3)在职人员报考程序
相对应届生,在职人员的报名程序要复杂一些,档案在单位的要经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而自己又在单位工作的要由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同时出具证明并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如果已经辞职,那么只需档案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就可以了。
(4)在职人员考研复试
教育部在确定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时,对在职人员初试成绩的要求略低于应届本科毕业生。特别要指出,可以参加复试的分数线不是录取分数线。为便于复试筛选,每年上线生源总数都略大于招生计划数。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能否参加复试,不仅要看考生的初试成绩,还要看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招生专业上线生数,如上线生数远超出招生计划数,则一部分上线生就可能排不上参加复试名单。这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特殊之处。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而不参加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复试的考生,学校将把报考材料转到第二志愿单位。
3.国防生考研
(1)国家关于国防生考研的规定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攻读硕士生,应符合国家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录取条件,或符合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条件。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部队建设需要。一般应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
(2)国防生考研报名程序
国防生考研报名前,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驻校选培办对报考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报考专业和院校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并报请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报考。
(3)国防生考研录取
录取工作由驻校选培办协助有关招生单位共同完成,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对志愿到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工作、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国防生,经驻校选培办与招生单位协商同意后,可酌情破格复试。被军队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的国防生,复查复试合格后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学习期间的待遇、管理和毕业分配,按照军队招收研究生的政策规定执行。
(4)国防生读研后就业
攻读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普通高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2年,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军队有关单位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按时安排其返校攻读研究生。
4.港澳台生考研
(1)招生类别
①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的此类学生占用招生单位当年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相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原则上不少于3~5名,其他招生单位酌情参照执行。
②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自费研究生招生人数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③奖学金研究生。教育部在19所大学为港澳台人士设立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专项单列。设奖学金的招生单位有: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各设奖学金的招生单位要制订遴选推荐办法,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兼顾其他因素。推荐办法可与录取公费全日制研究生统筹考虑。
(2)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单位参照本单位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核定;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单位根据以上标准和教学计划折算核定。具体收费标准,由招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住宿费由招生单位按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招生单位须根据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同时,对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金额及教育部所设奖学金金额也一并予以注明。
(3)考生报考资格
①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年龄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③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④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4)招生单位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权,学习、住宿及其他生活条件符合招收来华留学生要求的招生单位,经招生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招生基本条件,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可以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从2005年起,凡拟初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须将备案报告于2005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
(5)招生报考点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5     图文传真:(020)3862781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6)招生办法及程序
①寄送招生专业目录及学校简介
为方便港澳台人士报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应向报考点提供以下必要的书面资料:
a.招生单位概况、招生专业(不含保密专业)及反映导师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介绍。
b.招生专业目录。内容依次为招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导师姓名(可不列入)、招生人数、考试科目(港澳台生不考政治理论)。目录的篇眉还应列出招生单位代码、名称、详细地址、联系部门(人)、电话、图文传真、EMail地址。
c.港澳台地区与内地(祖国大陆)的教学内容差别较大,为利于考生应试,招生单位可出考试大纲,大纲中可附参考书目录。有特殊要求的应作详细说明。
上述材料的格式不做统一规定,印好的有关招生材料须按规定的日期直接寄教育部委托承办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4个报考点(其中招生专业目录各点不少于5套)。
②报名
报考点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点将考生填写好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机密推荐书》(教授推荐函)收齐并核对无误后,根据统一编制的招生计算机辅助管理软件,按照《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数据库结构及字段说明》录入考生信息并生成考生报考顺序,将报名编号填写在考生《申请表》指定的位置,于规定时间把考生报考材料、考生报考情况表及附2的数据库寄送有关招生单位。
招生单位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要认真审查,同时对报考点寄来的考生报考情况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核对(有误之处应用红笔注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在该表的有关栏目内写明同意准考字样并加盖招生单位公章,于规定的时间寄回报考点。对不同意准考的考生,应将名单及原因通知报考点。报考点根据招生单位寄回的考生报考情况表给考生核发准考证。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招生单位的考生均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名(或函报)并参加考试。招生单位应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报名和考试的具体要求。报名及录取情况统计表按规定的时间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
③命题和印发试卷
a.考试科目及命题要求
硕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BA)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考试);博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科目每科考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MBA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命题的难度及其他具体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同。试题的表达方式及用词要注意通用性,导语要清晰,以便考生按要求答题。各招生单位应对命题及制卷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命题、审题规章、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保证命题质量,要认真审核与校对,不得有差错,对社会科学的考题内容应特别注意不出政治问题。
外国语考试的试题样式要求与内地(祖国大陆)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统一命题试题样式一致,实行题卷分离。考生只能在答题纸上作答,写在试题纸上或草稿纸上无效。
b.各招生单位试题的格式要统一、规范,试题要打印(用60克以上白纸印刷),文字部分不得手写,图表数据务必清楚工整。必须保证试题的印刷质量。
c.试题的封装及邮寄试题由招生单位用三层信封封装,通过机要邮寄。具体要求如下:
小信封:每位考生的每科试题,分别装入小信封后密封,信封写明报名点编号、考生姓名、招生单位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中信封:套装同一考生的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后密封,封面注明“机密”、“试题”字样,并写明招生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报考点编号。
大信封:招生单位将本单位各考生的中信封及准考考生情况一览表一份装入同一个大信封。
在北京报考点应试的考生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寄往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广东、香港、澳门报考点应试的考生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寄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香港、澳门报考点的试题将由专人送至。试题不得直接寄往香港、澳门报考点。
④初试
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艺术类招生单位的考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成绩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⑤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复试与否及复试的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及报名点。复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复试地点可在招生单位本部,也可在广州、深圳或对招生单位和考生均便利的地方,费用双方自理。
⑥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审查后,对报考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的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录取,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录取后,各招生单位招办应按规定时间将录取名单分别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各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录取数据库(附2)发至liqiang@moe.edu.cngatzs@moe.edu.cn,并通知有关报考点,同时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
申请教育部研究生奖学金,并且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由招生单位提出意见后将推荐名单(按评议情况先后排序,不超过5名)及考试成绩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育部进行评审后,由教育部将评审结果通知招生单位,再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7)管理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被录取的各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教学工作由招生单位的研究生院(部、处)负责。被录取的港澳台研究生均与内地(祖国大陆)入学研究生一样可参加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其他管理工作由负责港澳台事务的部门负责。
(8)其他
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生或在内地(祖国大陆)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拟报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按上述办法在指定的4个报考点报考,也可按各招生单位招收内地(祖国大陆)硕士生、博士生的办法报考研究生,即报考硕士生的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生的按招生单位的规定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由招生单位按照第六条第(六)款自行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名单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备案。

 

研究生报考动机、学校和专业
一、考研目的
1.通过考研取得研究生学历
有些考研人不知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能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考研,只懂得考上了研就可以取得研究生学历。有了学历,自然应当会比本科生更吃香。至于读研的意义,他们觉得完全可以读上研了再去思考。这种下意识的境界,虽不至于被大加赞赏,但在特殊时期,它的存在却无可非议。
目前中国的教育现状决定了本科生在大学四年学到的知识有限,而且经常脱离职业需求。教育的道理是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所以在大学没学到东西很大程度上不是大学生们的错。
那些有条件的、运气好的、平常准备得多些的本科生,毕业时会有一个好职业;运气不佳的、又没有背景的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考研成了他们为数不多选项中较稳定的一个。
这和哲学中的静止与运动、社会发展中的改革与稳定是一个道理。没有静止,无法研究运动;没有稳定的积累,也提不上社会改革。而读取研究生后再工作,就是一个为运动而静止,为稳定而积累的选择。
在本科生们准备不充分,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的情况下,硬要把自己推向社会,是一种变相的“左”倾冒险主义。必须承认有人在这场冒险中找到了自己的优势,发挥了自己的特长,但这只是小部分,更多的人在这场冒险中学到的只是沉默与平庸。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考研目的明确——就是为了获得研究生学历,这部分人往往是专科文凭,或者度过本科时代却因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本科学位证或毕业证。他们希望通过考研“连升三级”,一举拥有硕士学历,这样自己的文凭条件便不再留有任何弱势。
还有很多人,由于家庭条件方面的原因,毕业时并没有就业压力,报考研究生,继续学习知识就成了自然的选择。他们考研也是直接以学历为目的。可以被称为“有意识考研”的考研人。
2.通过考研获得就业竞争力
处于这个境界的研友人数最多,包括绝大多数的往届研友。他们希望通过读研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个人素质,以便将来能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
研究生阶段会给你一个更好的机会去接触实际工作。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单位往往是从底层干起,即使做了三年,往往也还是底层。假如你的项目主管可以站在十层楼的高度,那么你最多只能站到两层!但是你在读研期间做的一些项目可以锻炼你直接从十层楼看出去。这样再出去就业的时候,起点就会更高!
有些人认为研究生教育让人学不到东西,那只是空想主义的结论。因为2~3年读研时间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除了专业所学,在读研期间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也进行了很深的反思,这在工作期间是不可想象的。
一些技术工作尤其如此,比如计算机专业、电子类专业,本科生毕业进到单位,最多就是编码,甚至仅做维护工作,流动性又非常高,而且很难有什么积蓄,最重要的是核心技术不会让本科生接触,这样的工作性质让考研变成唯一的出路。
另外,现在的薪金制度也决定了研究生的薪金水平就是比本科生高,这也是提升了就业竞争力后的一个必然结果。
3.通过考研赢得自身价值实现
这些考研人的意图已经超脱于就业之外,他们根本不为就业与生计发愁,研究生考试对他们来讲简直易如反掌,他们希望通过读研推动行业乃至社会的发展。当然,这种人确实少之又少。
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人立志于学术研究,以推动该学科的发展为己任。另一部分第三境界考研人的自身价值实现并不在于读研期间学到的知识,他们只是将校园生活作为一个缓冲或一种退路,在读研期间一边谋划着出国或自己的生意,一边顺便取得一个硕士学历。
考研是否有利于就业,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不管你是选择就业还是选择考研,都必须要摆正自己的心态,看清自己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结果。
二、考研风险
(1)虽然从2000年起,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也不断增加,但是扩招如此快速的增长不可能满足更快速度的考研人数数量的增长,因为我国现有的研究生教育毕竟是高级别的精英教育,不可能成为一种大众化的义务教育。这就意味着必定会有一部分一门心思打算考研的大学生最终无法考上,从而也就错过了就业的机会。
(2)即使有一部分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研究生,两三年以后他们所学专业的就业形势未必会和现在一样,这种变化谁也不可能很准确地预料到。
(3)读完研究生出来后,学历起点高了,但社会经验和实践经验与已经就业的同届毕业生比起来,会显得有些单薄,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不利于就业的。
专家观点:如果你是学工科的,理论和实践都搞得不错,那么工作应该不会很难找,所以考研没有太大的必要;如果你是学实践型经济类学科的,如会计、国贸等,本科学的理论在实践中应该够用了,去社会上锻炼比在学校学理论要好得多,所以考研也没什么必要;如果你是学理论型学科的,那么考研还是一条比较好的选择;如果是文科生,以后读研究生千万要想清楚一点,免得出来竞争力还不如本科生,如果一定要读,最好换个专业,比如本科学新闻的学点经济,本科读中文的再加门外语,说不定能对自己找工作多些帮助。有条件和对考研有信心的同学还是在学校直接考研为好。因为有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说,考研是一次成年人的考试。从做出这个选择的开始,你就要为自己的将来负责。

三、专业选择
1.专业分类
在报考阶段,应该按照社会上的一些评价以及招考人数、录取难度等标准,理性地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专业。这里,我们将研究生专业分为热门专业、传统专业和特殊专业硕士加以分析。
(1)热门专业:主要指那些切合时代热点,社会需求性大,未来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这些专业因为其在社会的需求量很大、求职的机会多、未来的发展也比较光明,为大多数考生所看好。例如建筑、土木工程、计算机、金融经济类学科、法学学科、新闻类学科等等。但是这类热门专业最大特点就是报考人数爆满、竞争激烈,录取比例较低。报考此类专业的学生最好评估一下自己的兴趣和潜力,广泛听取别人的意见,量力而行,选择好自己的专业。
(2)传统专业:主要是指那些社会总体需求量有限的基础学科类专业。这类专业常见的有文史类,哲学类、冶金类、地质类,数、理、化基础学科等等。与热门专业相比,这类专业就显得比较冷落。但是由于其多年积累的严谨的治学体系,传统类学科专业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是其他专业所无法替代的。这类专业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名额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且竞争也不太激烈。
(3)特殊专业硕士:主要指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和软件工程硕士(MSE)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等等。和多倾向于“研究”的传统意义上的硕士研究生相比,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方面更注重的是实践与应用,培养的时间也较短(一般为2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考试相对独立,因为培养方向主要是在应用方面,因此,特殊专业硕士的专业课水平要求较浅,更多的是考一些主要课程的基础知识。虽然特殊专业硕士招生学校数目少,但一般招生量较大,对于一些跨专业考试的考生来说,似乎报考特殊专业硕士更合适一些——至少可以在专业课上不被“科班出身”的考生拉得太远。
2.专业评估
我国研究生教育学科分为文学、理学、工学等12个学科门类。每个学科门类包含若干一级学科。共有88个一级学科,如经济学门类包含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大部分一级学科下设若干个二级学科(通常称学科专业),共有388个学科专业,如哲学一级学科下设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等8个学科专业。

四、学校选择

 学校选择

1.学校分类
目前,我们国家共有各类高校1 000多所,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开办研究生院(包括由科技部主管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校不过100所。无疑这些具有研究生院资格的学校是大家重点关注的对象,它们的科研实力、校园环境、师资力量、学校声誉、专业设置等在全国来说都是排在前面的,将来毕业所拥有的校友资源也最为丰富,每年报考的学生也多,将来从这些学校出来前途也相对比较不错。
而在这些学校里面,又大概分为几个档次:
第一类,就是所谓的名校,即国家教育部钦定的“2+7”。定位为世界一流的清华和北大,定位为国际知名高水平的复旦、南大、浙大、中科大、上交、西交和哈工大。它们是国家大力扶持的重点,是重中之重,能到这些学校深造是很不错的选择。
另外,中科院的实力也是相当不错,毕竟它代表了中国科技界的最高水平,也和以上9所高校一样,代表了中国研究生教育的最高水平,而且其研究生院下属的大部分研究所待遇都很不错,不仅可以不用交昂贵的培养费,而且每个月给学生补贴的生活补助也较其他普通高校为高,对于那些家庭不是很富裕,而且喜欢踏踏实实地做些学问的同学来说,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
第二类,就是国家教育部指定的自主定线的除了以上10个科研院校(“9+1”)的学校,即所谓的重点,也很不错。这些学校的名字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像北京的人大、北航、北师大、北理工,天津的天大、南开,上海的同济、华师,南京的东南、南航,武汉的华工、武大,成都的川大、成电,西安的西工大、西电,广州的中山、华工等等都是不错的选择。
第三类,就是“211工程”和教育部直属的一些高校(除去上面所提到的学校)。有关名单,大家可以从相关网站上查到。
考生如果报考的话,建议尽量选择这些学校。一来它们的专业实力较强,名气比较大,学术氛围和学习环境都不错,社会认可度比较高,发展潜力较大;二来它们是自主招生,有些东西比较标准化一些,而且它们往往在其他院校之前招生,实在不行可以调剂,同等条件下一般较普通学校考生优先考虑。

2.选择原则
(1)须与考研实力相符。报考名牌大学意味着竞争更加激烈,残酷。最好选择既具有挑战性又力所能及的专业和学校。首先,应该根据自己的复习情况,报考分数要求高一点、质量好一点的学校。这样才会使你更加努力地复习,否则只会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在质量高的学校才能真正学到东西,不至于白白浪费三年的光阴。
(2)符合自己的考研目的。考生的心态都可以分为两种:一、必须考上好专业好学校的;二、只要能考上就行的。前者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喜好和未来的发展需要,而后者则要更加注意权衡选择,尽量增加成功的概率。从实际的可能性考虑,必须获取招生单位真实有效的信息并对其进行综合对比。
(3)权衡竞争态势。一是看招生单位的录取分数线,是高于还是低于全国统一最低分数线;二是看所要报考的专业院系的录取的平均分和最低分数;三是看报考人数和招生人数的录取比例,了解竞争的激烈程度。数据应该尽量往前多收集几年,有助于看出某种趋势。
(4)根据各校历年录取情况。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自主权很大,因此必须详细了解诸如实际录取名额、是否公平公正等信息。通过对比,确认选择哪个学校对自身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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