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有关事项
.1、单独考试、强军计划
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须提前通知到考生。
2、MB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MBA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见MBA中心通知。
3、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各院(系)一律使用校研招办下发的研究生录取信息系统,所录取和上报的学科名称和代码(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必须与招生简章所登载的学科名称和代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到教育部录取系统。请教学秘书及相关人员参照《研究生录取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尽快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研招办联系。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招办联系人:贾云刚、周善宝
联系电话:86416113,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86413389
附件一.各院系招生规模.doc
附件二 少数民族.doc
附件三 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四 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doc
附件五 55所研究生院院校名单.doc
附件六 外校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doc
2008年自主划分院校及国家分数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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