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黑龙江本省为了促进全省中医临床工作中医特色更加突出中医临床人员,开展读经典、做临床活动的实施方案,规定将考核成绩记入业务考核档案,作为晋级时的参考条件。
本报讯(记者衣晓峰 靳万庆 通讯员 曲峰)黑龙江省中医管理局日前出台了本省中医临床人员开展读经典、做临床活动的实施方案,规定将考核成绩记入业务考核档案,作为晋级时的参考条件。此举旨在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中医药强省,将黑龙江中医行业打造成为一个具有不断汲取知识营养、自我更新能力的学习型行业;同时促进全省中医临床工作中医特色更加突出,辨证施治更加规范,诊疗效果更加确切。
方案规定,“研读经典”内容分为必读书目和专科书目。必读典籍主要是阐述中医经典理论的医学著作,凡中医临床人员均应认真研习;专科医籍供中医临床人员根据自己所修专科选读的著作。必读典籍为《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四部。对于专科医籍,省中医管理局召集有关专家制定了专科医籍书目,中医临床人员可以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读书目中推荐的专科医籍。学习形式有自学、集中学习和网络学习3种。省中医局将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网”开辟“读经典,做临床”专栏,每年制定教学大纲,将相关内容制作成讲课视频,供全省初、中级中医临床人员下载使用。
方案要求,全省中医专业人员应主动在临床实践中运用中医经典理论解决问题,诊疗手段应体现中医特色,在理法方药上突出中医经典理论精髓,在书写病案时应严格按照中医、中西医结合病案书写规范制作病历,在查体中应突出中医四诊内容;类证鉴别、病情分析、选方用药等方面要按照中医理论结合四大经典和选读医籍进行辨证论治,要突出中医经典理论内容,提倡引用经典原文进行病情分析。同时副高职以上中医临床人员每年应按本方案完成50份门诊病历。其他中医临床人员每年应完成至少100份中医住院病历。
为激发全省中医临床人员参加“读经典,做临床”活动的积极性,省中医管理局把各医疗机构开展“读经典,做临床”活动的情况纳入对各地市卫生局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开展好的地市给予加分、通报表扬等奖励。每年对高级中医临床人员“读经典,做临床”自学效果测试前10名得分者,授予本年度“读经典,做临床”学习标兵称号,今后评选名医、临床高级中医临床人才及参加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遴选中,将优先从这类人员中产生。
与此同时,中医管理局将“读经典,做临床”活动纳入中医继续教育项目进行管理,制作“读经典,做临床”活动专项学分证书,根据学习情况,分别授予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每个学习年度,中医临床人员必须至少取得专项学分5分,否则视为未完成本活动要求。这之中,参加由省中医局举办的“读经典,做临床”活动师资班的学员,授予Ⅰ类学分10分,完成年度中医经典理论远程教育学习的,授予Ⅱ类学分10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底对由本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机构开展“读经典,做临床”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中医临床人员完成“读经典,做临床”活动要求的比例超过80%的中医医疗机构,视为合格,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合格证。对于当年未取得合格证的医疗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在整改期内,对未达标人员由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统一补课。
编后话:中医药经典著作,尤其是《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四部经典著作,规定了中医药的学术范式,奠定了中医药的理论基础,是有效沟通中医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的桥梁,对指导临床实践意义重大。古语云:“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认真研习以“四大经典”为代表的中医经典著作,与临床实践相互参验,必将成为提升中医临床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