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国新医改方案历经3年数易其稿终出炉。4月6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公益性的回归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选择了市场化、商业化为导向。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药品费用上涨过快,医疗资源向大城市和大医院集中,中国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匮乏、技术薄弱,“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困扰城乡居民的社会问题。
新医改方案回归公益性,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认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看成是一种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包括最低收入阶层的全民,将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权利,也标志着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设定近期目标
新医改方案提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从今年起3年内,将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5项改革,明显缓解中国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此外,还规定“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增加医保最高支付额
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
明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14个配套文件很快公布
广东省卫生界有关人士透露,《意见》只是“框架性文件”,14个配套措施文件将很快公布,以指导具体实践。广东目前正积极争取成为国家医改试点,有关地市也正在酝酿改革方案。
■解读
设3年目标 给各地施压
新医改方案将基本药物定价改为省级政府定价
本报讯 (驻京记者 杨章怀 实习生 陈雨 李明辉)据南方都市报记者粗略统计,昨天公布的新医改方案与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全文有一百多处的修改。曾参与国务院关于制定医改方案讨论工作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的李连达对重要修改部分进行了解读。
新增三年目标 解决燃眉之急
新增内容: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李连达:在“征求意见稿”中,只提到了到2020年的长期目标,而今加入了2011年的短期目标,这样就做到了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不过,加入了近期目标,给各地医改增加了不小的压力,任务也很艰巨”。
省级政府定价 避免恶性竞争
新增内容: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李连达:原先提出的药品定价是统一定价,主观愿望是好的,但是会出现恶性竞争,比如:偷工减料、努力降低价格争取中标然后又不生产。此次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进行采购、定价,保证老百姓用最好的药,同时也是最便宜的药。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