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过去加州“把声称有治疗疾病功效的中药定位为药品而必须予以课税”,就在最近,加州平税局重新解释了法律,中药被列为“食物”免征销售税。
本报讯 加州针灸中医师公会22日举办国医节茶话会,特邀州税务局主席赵美心解释当前关于中医药免税的法律新规定。加州中医政治联盟23日表示,他们目前继续与平等税务进行磋商,进一步澄清加工后中药的食品定义。
赵美心在“国医节茶话会”演讲的时候表示,平等税务局已经推翻了过去订立的法律定义,即“把声称有治疗疾病功效的中药定位为药品而必须予以课税”;目前中药在加州一向被列为“食物”,就应当按食物免征销售税。就在最近,平税局重新解释了法律,修改课税条例,新条例已经于2008年12月正式生效,它豁免中药厂商和中医师在出售没有加工过中药的销售税。
准备回国探亲的程小姐23日来到中药店购买西洋参,作为回国的“手信”。支付账单的时候,老板娘告诉她,西洋参按食物免征销售税。程小姐一下子省下了几十美元的税金,感到十分高兴。
加州中医政治联盟副主席陈大方说,这个提案他们前后努力了10多年,能够有这样的结果,中医界感到十分的鼓舞。这不仅是中医中药界在经济上的重要突破,更是政治上的重要突破。目前,他们继续与平税局官员磋商,进一步澄清加工后中药(如粉剂、片剂、胶囊等产品)的食品定义问题。 (蔚宇)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