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LINCOMYCI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拼音名 | YANSUAN LINKEMEISU ZHESHEYE |
药品类别 | 其他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药理毒理 | 本品对常见的需氧革兰阳性菌有较高抗菌活性,如金黄
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G者)、表皮葡萄球菌、β溶血
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肺炎链球菌等。对厌氧菌有良好
的抗菌作用包括破伤风杆菌、白喉棒状杆菌和产气荚膜杆菌
等。对肠球菌属、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奈瑟菌和流感嗜血杆
菌等革兰阴性菌以及真菌无活性。本品与青霉素、氯霉素、
头孢菌素类和四环素类之间无交叉耐药,与大环内酯类有部
分交叉耐药。
本品作用于敏感菌核糖体的50S亚基,阻止肽链的延长,
从而抑制细菌细胞的蛋白质合成,一般系抑菌剂,但在高浓
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有杀菌作用。 |
药代动力学 | 成人肌内注射600mg,30分钟达血药峰浓度(Cmax)。吸
收后除脑脊液外,广泛及迅速分布于各体液和组织中,包括
骨组织。可迅速经胎盘进入胎儿循环,在胎血中的浓度可达
母血药浓度25%。蛋白结合率为77%~82%。本品在肝脏代谢,
部分代谢物具抗菌活性。血消除半衰期(t1/2?)为4~6小时,
肝、肾功能减退时,t1/2?延长至10~20小时。本品可经胆道、
肾和肠道排泄,肌内注射后1.8%~24.8%药物经尿排出,静脉
滴注后4.9%~30.3%经尿排出。本品也可分泌入乳汁中。血
液透析及腹膜透析不能清除林可霉素。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
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
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
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
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
药物。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一日0.6~1.2g,小儿每日按体重10~
20mg/kg,分次注射。静脉滴注:一般成人一次0.6g,每8小
时或12小时1次,每0.6g溶于100~200ml输液中,滴注1~
2小时。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需注意静脉滴注时
每0.6g溶于不少于100ml的溶液中,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
时。婴儿小于4周者不用。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
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
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
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低、
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
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有表皮脱落、大疱性皮炎、
多形红斑和S-J综合征的报道。
4.偶有应用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
5.快速滴注本品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心电图变化甚至
心跳、呼吸停止。
6.静脉给药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 |
禁忌症 | 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
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
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
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
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
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
病情无明显好转者,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
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可有效,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
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每日0.5~2.0g,分3~
4次服用。
7.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生感
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8.既往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慎用。
9.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经胎盘后可在胎儿肝中浓缩,虽人类应用时尚无发
生问题的报告,但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可分
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如必须采用时应暂停哺
乳。 |
儿童用药 | 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 |
老年患者用药 | 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
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可增强吸入性麻醉药的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导致骨
骼肌软弱和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暂停),在手术中或术后
合用时应注意。以抗胆碱酯酶药物或钙盐治疗可望有效。
2.与抗蠕动止泻药、含白陶土止泻药合用,本品在疗
程中甚至在疗程后数周有引起伴严重水样腹泻的伪膜性肠
炎可能。因可使结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和
加剧,故抗蠕动止泻药不宜合用。本品与含白陶土止泻药合
用时,前者的吸收将显著减少,故两者不宜同时服用,需间
隔一定时间(至少2小时)
3.本品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与抗肌无力药合用时将
导致后者对骨骼肌的效果减弱。为控制重症肌无力的症状,
在合用时抗肌无力药的剂量应予调整。
4.氯霉素或红霉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换本品,或阻抑后
者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体外试验显示林可霉素与
红霉素具拮抗作用,故林可霉素不宜与氯霉素或红霉素合
用。
5.与阿片类镇痛药合用,本品的呼吸抑制作用与阿片
类的中枢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累加现象而有导致呼吸抑制延
长或引起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的可能,故必须对病人进行
密切观察或监护。
6.本品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断药的作用,两者应避免合
用。
7.与新生霉素、卡那霉素在同瓶静滴时有配伍禁忌。 |
药物过量 | 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补液等。 |
贮藏 | 密闭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